主体名称

康晓璇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康XX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件号码

62222319970812XXXX

登记号证

 

地方编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卫医罚[2025]08号

处罚名称

未接受口腔种植学培训,也未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开展口腔种植技术案

处罚类别1(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0万元整

处罚类别2(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0万元整

处罚事由

未接受口腔种植学培训,也未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开展口腔种植技术案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处罚生效期

2025年5月7日

处罚结果

自觉履行

处罚机关

西宁市城东区卫生健康局

当前状态(正常、撤销、异议、其他)

正常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