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返回首页
城东区审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浏览:574次 时间:2025-01-10 来源:未知

一、总体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区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稿件撰写、审核、公开各环节工作职责,严格信息发布规范程序。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省审计厅等部门报送信息。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发布、更新及时、准确,相关情况和数据做到应报尽报,全面准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需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纸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特别是在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上,对条款的解读做的还不够全面、透彻。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同时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工作质量。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加强对审计政策措施解读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