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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680次 时间:2025-01-10 来源:未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特点:主动公开意识增强,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尤其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局领导经常对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切实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推进目录编制工作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明确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制订了《城东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城东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有关规定和措施。对我局政府信息及时进行了分类、梳理,并及时上网发布。

(三)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公开效果

根据本单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不同,从实际出发拓展公开方式。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们充分利用和谐东区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及时发布公开信息,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重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宣传和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1.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1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1.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和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同时,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3.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等方面有待规范。

4.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分类,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网络、专栏、报刊以及新闻发布等等多种形式的作用。完善局档案室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加强和健全互联网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本局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