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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642次 时间:2025-01-10 来源:未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城东区医疗保障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全面履行医保基金监管职责,加大医疗保障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推动国家、省、市医疗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城东区医保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够强,主动公开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部分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对政务公开的理解还不够到位。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进全局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规范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二是继续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真正做到服务于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