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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563次 时间:2025-01-10 来源:未知

一、总体情况

一是城东区司法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将工作信息报道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手段,在“东区法治”微信公众号、“城东司法”抖音号及各类法律服务新闻媒体上推送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动态。通过对司法行政工作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挖掘,采取以案释法等办法让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更加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也让群众多角度、多方面认识和理解司法行政工作。二是进一步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地落实,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1.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1.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够全面;二是政民互动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区司法局将继续以常态化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认真落实政务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形象,

为构建法治东区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作出贡献。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与时效,在做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互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