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宁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2024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宁财监字〔2024〕328号)工作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观念,严明纪律。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法规和党纪,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财会监督工作纪律,全体参检人员要履职尽责,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强化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保密责任,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二)依法行政,规范程序。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城东区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2024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东区财字〔2024〕45号)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坚持追踪到底,加大对做假账、假报表、骗取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截留资金、偷漏税款等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对涉及问题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规进行问责。对需要移交的事项,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被检查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的重要性,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认真收集整理、及时准确,据实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检查,以确保检查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2024年度区本级会计评估监督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2024年度区级会计评估监督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1.行政事业单位(9家)
城东区教育局、城东区城乡建设局、城东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市政公共服务中心、城东区杨家庄小学、城东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清真巷街道办事处、周家泉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
2.国有企业(1家)
青海惠合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代理记账公司(1家)
青海闻之财税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