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东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守生态文明惠民初心,勇担建设幸福西宁使命,以全面解决新老环境问题为突破口,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刚性要求,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重点领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突破。
强化领导健全机制,狠抓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城东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工作方案2018—2020》《城东区生态立区实施方案》等,明确15项工作任务清单和9大类47项建设行动,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层层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严格台账管理,并结合区情实际,以体制机制创新形成绿色发展的根本动力。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制定《城东区绿色发展样板城市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城东区绿色发展样板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为全区绿色发展各项工作提供制度保证。健全县级领导联点包片责任制,组织全区县级干部深入各牵头单位督促项目建设、城区绿化、污染治理等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了人人扛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全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工作扎实推进。严格督查抓落实,强化考核求实效,制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若干措施》,督导组按照督导任务清单分阶段开展集中督查,并对各部门绿色发展整体工作开展情况作出评价,突出可量化可测评的督查体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强化考核力度,及时制定分解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年度目标任务,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着力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生态互联网示范城区,建立互联网+监管的生态环境管理模式,实施城东区绿色生态城市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编制《城东区绿色生态城市监管系统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后将形成覆盖“高原绿、西宁蓝、河湖清”等主要生态要素的动态监管网络,有效提升绿色发展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落实完善政策措施,推进治理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城东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明确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通知》等一系列措施,在区级目标考核中将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积极贯彻落实《环保法》、“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分别制定《城东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西宁市城东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2018-2020) 》《城东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城东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西宁市城东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具体措施。针对辖区历史环保遗留问题多、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等实际问题,因地制宜,综合施策,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认真对标对表,不折不扣完成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的32批181件环保投诉案件查处、整改工作,4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按时序顺利推进,完成3项,剩余1项2019年底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的119件信访案件,完成整改94件,查不属实19件,正在整改6件,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编制正在推进。
全力推进治污攻坚,努力提升环境质量。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着力实施“治本”措施,针对不同季节气候特点和辖区实际,分类施策,靶向治理,对辖区57家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十个100%”扬尘治理标准措施,规范管理辖区现有10家渣土运输企业,采取机动巡查、定点检查的方式严查违规渣土车辆;严格落实民和路、昆仑东路、八一路柴油货车及农用车等“高污染车辆”禁限行管控措施;结合天气状况,对辖区225万平方米道路落实科学的洒水降尘和清扫措施;完成34.25蒸吨煤改气任务;积极引导辖区居民更换优质煤,整治重点区域经营户燃煤设施500余家;14家涉气中小型生产加工企业、13家含喷漆作业的汽修单位、8家加油站、3家大型喷绘印刷单位废气全部达标排放;整治80家餐饮单位油烟污染;在禁放区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查处辖区内垃圾及枯枝树叶、秸秆焚烧现象,规范辖区烤肉店店外经营。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深化“河长制”管理,扎实推进“河湖清”建设,编制完成“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湟水河(城东段)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提升清洁效果;开展大面积湟水河干支流污水直排普查,共排查96个排放口;整治湟水河(城东段)、沙塘川河入河排污口28个;对辖区15家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和9家涉水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全面排查辖区内水体黑臭状况,对大寺沟沟渠河道砂石淤泥、垃圾进行清理整治;实施了北园巷、下滨河路、拥军巷等7条道路的雨污分流改造工作,铺设雨水主管3613米,雨水过街支管410米,雨水检查井158座;推进沙塘川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原青海谦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东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遗留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东片区),对3万多方污染土壤进行治理和修复,对2万多方地下水进行风险管控;对辖区139家医疗机构和汽修行业危险废物落实全过程监管,辖区危险废物妥善安全处置。通过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特别是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困难时期, 10月、11月的PM2.5浓度指标均实现达标,小峡口出境断面水质月均达到四类,个别月份甚至达到三类水质,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得到管控。
重拳出击铁腕执法,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建立“区—镇(街道办)—企业”三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累计关停、取缔、搬迁违法排污单位18家,下达行政处罚34家86万元,查处各类污染举报案件1605起。针对海亮大都汇建设项目施工中存在的大气、噪音污染等问题以及拒不整改、私拆封条进行施工的问题,实施全市首例环保行政拘留处罚。强化辐射安全监管,辖区7家22台射线装置符合安全防护规范要求,环境管理方面全部达标。危险废物全部安全妥善处置,2019年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中,我区在四区三县位列第一。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阶段性任务,普查污染源单位321家,其中工业源75家、生活源锅炉214家577台、生活源行政村15个、入河排污口6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家、移动源10家,全市普查对象数据汇总质量评估结果为优。大力实施禁养区养殖场(户)搬迁整治,按照《西宁市城东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组织开展禁养区畜禽养殖清理整顿工作,完成禁养区范围内的22家养殖场(户)搬迁工作,并加强巡查检查,防止污染反弹。强化建设项目管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对建设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积极督促建设单位进行自主验收并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均达到100%。做好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核发锅炉排污许可证143家,企业3家。加大污染减排力度,通过燃煤锅炉“煤改气”、餐饮业煤(油)烟污染治理、农业源削减等措施,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0.9吨,氨氮0.9吨,二氧化硫116.5吨,氮氧化物40.99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均全面得到落实。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浓厚环保氛围。培育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以“创模宣传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为契机,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现场办公受理污染投诉等措施,组织开展系列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持续发挥尕布龙绿色志愿城东服务队作用,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在《和谐东区》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环保“五进”等内容,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环保的社会氛围,提高环境保护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立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将环保工作与“创卫”、“创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环境生态保护的角度积极宣传创卫、创城工作的意义,紧紧围绕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大力利用报刊、网站等媒体,通过抓宣传、抓活动,营造全民高度关注环保、大力支持环保、积极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率。积极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生态村创建活动,共创建省级绿色社区1个,市级绿色社区(小区)5个,区级绿色社区(小区)10个,绿色学校20所(其中市级20所含幼儿园1所,省级13所),并成功创建韵家口镇朱家庄村为省级生态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始终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