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有效应对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针对目前全区广大群众口罩用量激增,随意丢弃后造成二次污染的问题,目前城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在全区各医疗机构已设置58个“废弃口罩集中投放点”,现就全区规范收集处置废弃口罩工作,通告如下:
一、普通居民用过的口罩,应将口鼻接触面朝内折叠成长条形后用持耳绳绑成型,直接投放至“废弃口罩专用”投放箱或收集容器,注意不要接触到口罩外部。投放后应及时洗手,不能及时进行洗手的可用免洗手消毒液代替洗手。
二、居家隔离者用过的口罩和存在发热、咳嗽、咳痰、打喷嚏症状的人员、或接触过此类人群的人员,要将废弃口罩使用5%的84消毒液按照1:99配比后,喷洒至废弃口罩上进行处理(如无消毒液,也可使用密封袋、保鲜袋,将口罩密封后)丢入“废弃口罩专用”投放箱或收集容器。
三、“废弃口罩”投放箱和收集容器要统一设置醒目文字标识(废弃口罩专用),内设能封口的垃圾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单位和小区内的废弃口罩投放箱清运工作由街道、社区组织督促物业公司负责收集运送;公共区域的废弃口罩收集容器清理工作由区环卫部门负责。清理后要做好消毒杀菌工作。
四、从事收集、转运、处理的一线环卫工作人员及垃圾处理场现场工作人员按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措施,一旦发现现场一线人员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安排就诊。
五、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群众密切配合,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禁止将废弃口罩与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禁止将废弃口罩乱丢乱扔,禁止将废弃口罩二次回收利用。
城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