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2020年2月2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第7号),要求任何人员聚集的经营性场所一律不准开业,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2月14日下午,城东公安分局大众街派出所民警联合大众街办事处对辖区各经营类场所关停情况进行巡查时发现,辖区一电竞宾馆后门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有经营迹象,联合巡查小组立即对该场所进行进一步检查。
经现场核实,该宾馆实际承包经营人马某、韩某违反2月2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第7号通告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擅自经营人员聚集经营场所,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埋下安全隐患。民警对入住人员身份一一核实后,耐心向他们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劝离。
随后,民警将该宾馆实际承包经营人马某、韩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马某、韩某对其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公布的决定、命令并于2月6日至14日,擅自经营人员聚集场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此,大众街派出所依法对马某、韩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同时联合东区食药局、文化局,依法责令该宾馆暂停营业。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千万不能将疫情当儿戏,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决定、命令,对拒不配合、故意阻挠、恶意造成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