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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以“五个到位”全面推进依法防控
浏览:1224次 时间:2020-02-17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城东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项举措,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五个到位”确保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重点人员依法管控到位

针对辖区外来人口多、流动人口多的实际,制定城东区《关于实施“全民履责全面防控”十二项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充分运用基层治理网格,建立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网格员三级监管排查体系,发挥“网格化”平台作用,通过网格员联动党员、志愿者开展“敲门行动”,开展地毯式宣传,无缝隙排查,形成“社区盯小区、小区管楼长、楼长看单元、逐户做排查”的网格化工作格局。印发《关于加强居家隔离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密切接触人员实施最为严格的防控处置措施,采取贴封条、硬隔离、装监控等严格的隔离措施,建立基础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24小时全面管控,坚决防范遏制疫情扩散蔓延。针对辖区出租房屋多、外来务工人员多的实际,制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短租房)管理的通告》,采取“人工摸排+大数据分析+群众监督”等措施,健全“以房管人”“一案一策”机制,充分运用基层治理网格,实施地毯式滚动摸排,准确掌握信息,严格隔离措施,明确解除标准,强化源头管控。

社会治安依法管理到位

印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十个一律”的通告》,加大警力投入,强化显性用警,严格落实公安武警联勤巡逻机制和“1、3、5分钟”快速反应处置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治安管理执法工作,不断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市场秩序依法监管到位

组织执法力量加强市场、超市巡查力度,加强对蔬菜平价店运营监管、实施蔬菜直补限价,严格执行零售指导价格,确保疫情期间辖区群众生活必需品“量足价稳、运行安全”。严厉整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针对辖区各超市、平价菜店、市场、药店、诊所等开展专项检查700余次,受理投诉59件,举报99件,对疫情期间哄抬防疫用品、生活用品价格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17起。

重点区域布防防控到位

坚持把“防输入”作为疫情管控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春节假期结束的人流返程高峰,区委、区政府提前研判、及早部署、迅速行动,在火车站广场设置来宁返宁人员集中分流点,集中公安、城管、建设、宣传、自然资源局、市政中心、街道办事处240名干部和100余名志愿者工作力量,搭建各市州和重点县区分流接待点17处、健康调查登记点3处、安排平安护送车36辆。在出站口、留观点、分流点设置三道防线,统一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核查、分流护送,凡是从重点地区来宁的旅客,在西宁有固定居住地的,现场登记信息后由医护人员带至疫情留观点,再由居住地所在地区专车接回,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省内其他市州旅客通过身份查验登记后,按归属地乘车返回。

舆论宣传正向引导到位

认真落实依法处置、舆情引导和社会面防控“三同步”工作要求,积极整合融媒体中心优势资源,权威发布国家和省市疫情信息,大力宣传防控知识,及时答疑解惑,切实增强群众疫情防控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及时通过网站、公众微信平台制作原创移动端网页《青海人,我们同努力、疫情定可防》、自创贤孝《坚决打赢防控战》、录制《温馨提示》等,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科学防控知识。利用信息指挥系统16处视频广播音柱,对不戴口罩的群众进行语音远程“喊话”劝导提醒。持续提高舆情管控力,把正舆论导向,果断查处2起散播疫情谣言案,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引导群众理性看待疫情,消除恐慌情绪。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充分发挥5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排查化解疫情期间各类矛盾纠纷4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