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就市大气办下发的宁气治警字〔2021〕3号关于SO2及O3超标预警通知,城东区采取四项污染防治措施,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工作。
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提出要求,及时督办整改,确保监管到位,切实削减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区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主要工作,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集中攻坚。
专家会诊,精准把脉。城东区生态环境局邀请市大气办和西宁市“一市一策”团队及区大气办成员单位相关同志就我区目前的SO2及O3浓度较去年同期上升情况,进行交流、讨论和分析。专家组结合城东区2021年度上半年大气污染状况,详细讲解了如何开展O3及SO2污染防治工作,具体剖析了污染物可能产生的环节,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强化调度,协同管控。城东区大气办切实加大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调度,将预警通知呈送至主要分管领导及相关成员单位,各部门按照预警通知研判结果及时分析污染成因并与主管部门进行协调联动。区大气办与西宁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等部门协同管控,对辖区泰宁花园福园、西宁市曹家寨学校等4家项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控制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察,现场对存在问题的建筑工地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立行立改。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督办通知3起,通过西宁市大气网格化监管系统,下达任务5件,辖区网格员对监测点位周边汽修、喷漆等涉VOCs行业进行巡查,确保我区大气污染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分析成因,强化措施。一是继续推进低氮锅炉改造工作。按照“西宁市双改造工作指导手册”向有改造意向的30家单位传达了2021年“全市”煤改气及锅炉低氮改造工作要求和相关政策、“双改造”工作项目申报、补助申报相关流程,明确改造时间节点要求;二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污染源整治。督促辖区建筑工地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工作,截止目前,完成辖区20个项目4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尾气检测工作;三是加强区域环境增湿降温。要求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在臭氧高值时段(11:00-17:00)增加洒水、喷雾频次,降温增湿、降低大气光化学反应强度,降低臭氧污染浓度。四是持续推进源头治理。区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28家涉VOCs行业进一步规范整治,对发现涉VOCs环节无组织排放、无末端废气治理设施或末端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