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成城、疫情防控的时刻,每个公民、网民要加强自律,切勿播谣言。
疫情面前,应该做一个有良知的公民。真心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加油,就别制造事端、制造话题来添乱。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网民,对待谣言,应坚决说“不”。不要信谣传谣造谣,不要传播负面评论。许多真相未明的时候,应该少说多做,应该用实际行动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转发信息要确认信息的真实性,不编撰,不夸张,不要盲目转发没有事实根据的信息(文字、照片、视频),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关键时刻,请不要打着“关心”的旗号来添乱。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上网底线不可逾越。
对于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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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谣言
谣言,指的是没有相应事实基础,却被捏造出来并通过一定手段推动传播的言论。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邮箱、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等)而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话语。
发现已被证实的谣言或疑似谣言,任何人都不得继续转发,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对身边出现的谣言,要积极劝解,距离生活较远的,做到不评论,不转发,不给谣言留下任何生存空间。
【法律链接】
制造传播谣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若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
二、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