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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继续开展疫情防控举报奖励的通告
浏览:5555次 时间:2022-06-13 来源:西海都市报
西宁市城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继续开展疫情防控举报奖励的通告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聚集性传播风险依然存在,为进一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落实联防联控机制,构建群防群治严密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增强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现就继续开展疫情防控举报奖励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途径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辖区各镇、街道负责受理疫情防控举报有关事宜,群众也可拨打8112345热线进行举报。

二、举报范围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街镇、村(社区)举报下列情形,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

(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返宁来宁未按规定报备人员;

(二)应隔离管控但未落实管控的人员和隔离管控期间违反管控规定的人员;

(三)社区(村)健康服务点工作人员自作主张,擅自放行风险地区外来返宁人员的;

(四)为风险地区外来返宁人员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疫情防控检查、居家或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五)正在接受居家隔离人员,不遵守管控要求,私自外出或接受其他人员探亲访友的;

(六)近14天内,外省返宁人员未按规定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未纳入排查管控的对象,或隐瞒、缓报、谎报个人信息,旅居史、接触史的相关人员;

(七)自知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不及时报备且故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传播传染病的;

(八)在微信、微博等网络社交媒体及朋友圈发布不实消息,捏造、传播谣言及虚假信息的;

(九)健康码或行程码存在异常(红码、黄码、带*号等情形)却未按规定报备或在外流动的;

(十)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来(返)宁人员翻越小区围墙、从巷间小道绕行等故意逃避排查登记的。

(十一)其它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及个人。

三、举报核查

各镇办受理举报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立即组织核查处理,收集有关证据材料,符合举报奖励范围的,按程序实施相应奖励,并第一时间将核查结果反馈群众。8112345热线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立即交由属地镇办核实处置,并按规定由热线第一时间将核查结果反馈群众。

四、奖惩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且有效阻止风险和消除隐患的,每条线索给予200元至1000元的奖励。如同一情形多名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五、奖励范围

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事项,除以下情形外,均按照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以下情形不予奖励:

1.举报人为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

2.举报事实非首次举报的;

3.匿名举报无法核实人员身份的。

六、有关要求

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需要全民动员、全民参与。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广大居民朋友站位大局、积极参与、主动作为、群策群力、群防群控,严防死守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合力保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

(一)线索提供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提供人法律责任;

(二)受理后的线索信息需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且属于各级疫情防控部门尚未掌握、未采取防控措施的,再予以奖励;

(三)同一线索,两人及两人以上提供有效信息的,奖励首位线索提供者;

(四)线索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奖励范围,亦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奖励;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负责解释说明。

七、线索提供方式及施行时间

各部门、各单位将对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市民可拨打各镇办热线电话提供线索,内容需包括当事人姓名、工作单位、住所地址等详细情况。

本通告结束时间由区疫情防控处置指挥部另行通知。

举报电话:

韵家口镇:17697831025

乐家湾镇:0971-8062923

大众街街道办事处:0971-8175317、0971-8084550

东关大街街道办事处:0971-8124735

八一路街道办事处:0971-6119210

火车站街道办事处:0971-8149676

周家泉街道办事处:0971-8177864、0971-5124300

清真巷街道办事处:0971-8143624、0971-8177861

林家崖街道办事处:0971-7350057

城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