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东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五届七次全会、区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加强政治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紧紧围绕宪法、安全生产法、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在政府党组会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进行交流发言,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宣在线”法律法规网络竞答活动24次,提高了学法的针对性,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切实做到学法精准化和常态化,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尊法、守法意识。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城东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专题听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八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等工作汇报,定期部署推进,抓好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依法依规编制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加强对清单内事项全链条全领域管理,确保“清单之内皆依法、清单之外无许可”,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地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梳理公布市民服务中心“容缺受理”事项21项,“一证通办”事项83项。全面纾解企业、群众“办事证明多、办事多头跑”和“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推责证明”等问题,完成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四办”清单动态调整工作。2023年,市民服务中心全程网办事项共63项,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为97.18%;共办理业务84538件,按时办结率达100%。三是精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工作要求,遵循基本审查流程,对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不断提升审查的质量和效果,打造有利企业发展的市场化、法治化、合规化营商环境,助力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能。四是规范监管行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3年全区累计发起或接收上级部门下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任务22个,涉及抽查事项72项,检查市场主体78户,保障市场更加开放规范,各类社会主体享有平等竞争机遇、权利和优惠政策。
(三)坚持依法决策,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一是规范决策程序,制定印发《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不断加强备案审查工作。2023年,向市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报备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制度,组织开展涉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行政复议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形成清理目录,我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件。举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区合法性审核规范化能力建设。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在区政府党组会、常务会上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认真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关,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三是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参与各级行政机关的决策咨询、合同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保障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增强行政措施的可操作性。2023年,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意见书16份,出具审查意见函24份,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协议)审查50份,为各单位提供法律咨询80余次。同时,扎实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实现全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四是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和融合发展。广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及网络平台,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及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2023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77件(其中民事190件,刑事387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3000余人(次)。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明确执法重点工作,印发《中共西宁市城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从五个方面18项目标任务,对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提出要求。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开展行政执法资格清理和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有效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门针对城管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专题培训会,开展全区行政自由裁量权规范与管理培训、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等专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和轻微违法免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扎实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查行政执法案卷99卷(包含行政处罚案卷77卷,行政许可案卷22卷),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以“一单位一报告”的形式进行了反馈,督促行政执法单位按期进行整改,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规范执法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四是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及“府检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府检”各自职能优势,推动全区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相互促进。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法治建设督察”“2023年联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促进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关于开展2022年度法治建设督察情况的通报》《城东区2023年联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题反馈表》,发挥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合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五是严格落实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2022年度我区败诉的行政案件进行败诉原因分析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按照行政执法人员过错程度,综合考虑当时的执法背景和环境,对行政败诉案件相关执法过错人员予以追责问责,倒逼各单位依法行政。
(五)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依法妥善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制定印发《城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东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城东区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城东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城东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城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资源保障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作出规定,加强排查和监控各类风险隐患,完善应急响应制度,严格值班值守,确保科学、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二是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班”“安全生产行业监管领域专题培训班”“防汛预案演练”等应急能力提升活动,不断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各镇办、村(社区)全面落实“六个一”,制定和完善防汛预案及疏散预案,村社区严格落实“一张纸预案”。2023年,各镇办、村(社区)组织开展以人员转移疏散为主的应急实战演练30余次。三是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充分利用“4.14玉树地震纪念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特殊节点,做到减灾知识进宗教场所、进景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商业综合体等宣传活动60余次,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突发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避险救助能力。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省委平安建设“十个一”工作要求,整合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成一个能办事、办成事的中心处理器。2023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309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646件,预防矛盾纠纷646件,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054件,调解成功1053件,调解成功率为99.9%,涉及金额483.51万元。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2023年,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6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6件,共审结行政复议33件。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区出庭应诉工作。三是持续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常态化化解信访积案。印发《城东区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实施方案》,召开全区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调度会、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工作推进会等会议,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解决信访问题中的主导作用,全面提升新时代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3年,共化解信访积案12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14批次、243人次;党政领导干部共接待群众来访51件,420人次。四是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断加大“阳光仲裁”力度,着力提高劳动仲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2023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25件,涉及劳动者人数482人,涉及金额1664万元,结案423件,仲裁结案率达96.14%。
(七)强化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一是坚持内部层级监督与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有机结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努力实现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效果最大化。2023年,共办理省、市、区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00件,办复率100%;办理省、市、区政协委员提案75件,办复率100%。二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扩大公开信息内容,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政策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相关政策信息。2023年,共转载发布国内、省市及城东区各类新闻信息2248条;公开公示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地方政府债券、财政绩效考核等政府信息197条。主动公开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住房保障、卫生健康、招考录用、食品药品安全等信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的信息公开工作,共发布相关信息153条。
(八)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坚持普法先行,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印发《2023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基层普法宣传更加“接地气”,2023年,共开展宣传活动500余次。通过“和谐东区”“东区法治”等微信公众号,定期向群众发布法治宣传、行政复议、反诈骗等方面典型案例,为群众提供指尖上的法律服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印发《城东区“八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对各单位“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及时总结取得的阶段性进展和成效,梳理存在的问题,将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关键性、长期性工作,充分发挥普法工作的引领性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美丽繁荣新东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压力传导不够,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宣传氛围不浓厚,普法工作的创新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内部监督、自查自纠力度不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区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精准的法治服务、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以学解惑,通过法治讲座、集体学法等形式,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法规的了解掌握,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抓好法治人才专业队伍建设,赋能东区高质量发展。邀请律师、法学专家、学者等法律专业人士组成政府法律顾问团,做好行政决策参谋员,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建言献策,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业务特别是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执法等基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抓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切实增强依法决策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法定程序,将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规范运行,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四是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推进法治惠民生工程,将公共法律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抓手,持续开展各类法治惠民生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东区贡献力量。五是抓好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和法治督察。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细化量化行政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坚决杜绝同案不同罚、“过罚不当”等执法乱象。用法治为权力“上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处罚、征收等执法行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六是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城东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作用,整合资源、协调联动,尽心服务、化解矛盾,推动群众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一站式联合接待、一揽子调处纠纷”,深入推进“诉”“调”对接,“警”“调”对接,将中心打造为受理辖区群众反映利益诉求和解决矛盾纠纷的主窗口、主平台和主渠道,为构建更高水平“平安东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七是抓好“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落实,助力普法成效“实起来”。以深入推进平安青海建设和开展“法律九进”工作为着力点,结合今冬明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讲教育,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普法宣传工作质效,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