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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西宁市城东区行政执法主体的公示
浏览:1135次 时间:2024-09-04 来源:未知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是厘清行政执法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基本保障,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城东区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东法委执法组〔20242号)要求,现将《西宁市城东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示。除公示的行政执法主体外,凡是新设立的行政执法机关(机构)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委托执法的必须履行委托手续,报区司法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行政执法机关(机构)主体资格的确认以此通知为准,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区司法局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西宁市城东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

1

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

2

中共西宁市城东区委办公室(区档案馆)

3

西宁市城东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4

西宁市城东区文体旅游科技局

5

西宁市城东区教育局

6

西宁市城东区民政局

7

西宁市城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8

西宁市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

西宁市城东区审计局

10

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1

西宁市城东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12

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

13

西宁市城东区统计局

14

西宁市城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5

西宁市城东区委宣传部

16

西宁市城东区卫生健康局

17

西宁市城东区应急管理局

18

西宁市城东区城乡建设局

19

西宁市城东区城市管理局

20

西宁市城东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