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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浏览:822次 时间:2025-01-10 来源:未知

2024 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全过程贯穿于财政工作之中。通过科学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制度体系,严格规范财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法治监督力度,从而更有效地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现将区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有力推进。一是局党组切实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局主要负责人牵总责,各分管领导协作配合,积极统筹协调、部署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将依法行政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认真开展“述法”工作,带头尊法守法,按《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积极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主题党日等方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安全生产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70余次,积极做到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完善法治制度,规范财政管理行为。一制定《2024年城东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城东区财政局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流程,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区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细奠定制度保障。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备案审查制度,坚决执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严格遵循“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基本原则,强化制定主体与起草业务科室在清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力保清理工作全面彻底、精准高效,切实维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统一性与权威性,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三是严格遵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及亮证执法的工作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进程中,切实做到“事前精准通知,事中详尽记录,事后全面公示”,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有规可依、有迹可循,以严谨的执法流程与透明的执法机制,彰显执法公正,提升执法公信力,为财政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运作保驾护航。四是坚持依法行政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财政政策、重大事项等按程序报局党组工作会议研究通过后再执行。今年共开展22次党组会,审议印发了财政资金审批、增强办事能力经费等管理办法并研究房屋委托第三方拍卖等“三重一大”事项。五是持续推动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公开,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与依据、政府决策草案及时公开,依法保障群众信息需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已公开财政直达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财政绩效考核、预算公开等信息7 条,确保财政信息透明化、公开化。

(三)强化财政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合规。一是结合严肃财经纪律专项行动方案,实行“自查自改+重点检查重点督改”的闭环管理模式,围绕7个方面对预算单位进行检查,同时,配合海西州交叉检查组完成重点检查工作。依法依规强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日常监督工作。截止目前,共开展了4次检查,排查出数据信息更新滞后等方面问题2个,均已完成整改。充分发挥“财审纪统”联动机制,推动财政监督与纪检监察同频共振、协同发力。二是依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与资金监管平台,将专项监督检查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通过部门自查自纠、财政重点抽查、按月完成整改等方式,持续推动惠民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是根据《西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宁财监字〔2024〕1111号)和《城东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东区财字〔2024〕132号)文件精神,组建预决算公开检查小组,对76家预算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对预算公开不完整、公开数据不准确等问题第一时间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有力提升了预决算公开和预算管理水平。四是紧密贴合财政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权责并及时公开清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协同区市监局积极推进会计代理记账行政许可与金融机构监督检查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检查进程中,严格遵循执法程序,精准确定检查事项、方式及纪律要求,与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深入开展询问访谈,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会计资料、金融业务合规性、财务报表准确性、财务管理规范性以及业务合同等方面进行细致抽查。截至目前,抽检企业 13家,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向社会公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良性有序发展。五是完善《城东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城东区金融风险预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城东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等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增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法治意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应急演练1次,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六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财政专项下拨资金1376万元,全力聚焦信访矛盾化解。以充足资金为坚实保障,深度排查各类纠纷,精准发力,竭力突破信访难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根基。七是秉持多元监督融合之策,将内部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协同推进。针对我局实施《关于加大政银企合作力度,解决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问题》等提案和建议开展严谨执法检查,捍卫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守护民众切身权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力求达成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效益的最大化,促进行政工作公正透明、规范高效,为法治社会建设添砖加瓦,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稳步向前。八是提升法律服务品质,助力社会和谐稳定,我局2024 年专项安排区司法业务经费615.38万元,专项用于法律顾问聘请、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等工作,为东区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财政法治根基。

(四)加大深化改革,提升治理效能。一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构建工程项目全过程审核监督体系。秉持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控预算、预算控结算”理念,健全建设项目政府性投资审核台账,规范项目审批流程。积极与青海省财政性投资审核中心协同合作,开展事后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实现闭环管理模式,有力推动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进程。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精减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借助线上审批与线下服务相结合方式,达成企业“最多跑一次”乃至“零跑腿”目标。截止目前,完成线上会计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审批业务4件。三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服务效能,面向市场主体无偿提供政府采购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和资格库专项清理行动,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格局。四是积极搭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方紧密对接的“政银企一体化”金融服务平台,全力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信用“两缺”困境,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积极组织辖区银行与文旅、商贸等行业市场主体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促进银企信息互联互通,激励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化解企业融资难题。借助助企暖企春风行动,针对企业资金周转、贷款及融资渠道等方面困境,主动靠前服务,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截至目前,累计举办政银企对接会 3 次,对接企业、个体工商户80余家,达成融资意向3000余万元。逐步形成了以点带面的良好发展态势,不断推动营商环境大改善。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法治氛围。一是严格遵循“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住“国家安全集中宣传日”“安全生产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等关键节点,在中惠万达、新千广场、泰宁花园广场、社区等场所开展重点聚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密法》等法律法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面对面交流方式,普及生产安全、国家安全、反诈骗、保密等知识,积极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区域法治建设,从源头上提升民众法治素养、防范与识别能力。截至目前,累计组织参与集中宣传 10 余次,发放宣传手册与折页 1800 余份,悬挂横幅 30 余条,吸引 2000余名群众参与,接待咨询 1000 余人次。经系列教育宣传,有效引导群众树立自觉守法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二是积极督促干部职工利用工作休息之余,通过登录“法宣在线”网络平台与“法宣在线”手机APP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组织全局13干部职工参加了“法宣在线”年度考试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部分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法治制度建设还需完善,部分财政管理制度和程序还需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三是法治监督还需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还需更加严格和有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和领会法治思想,提升政治觉悟,坚定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持续优化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领导机制,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全面提升法治素养。积极践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紧密结合财政管理实际,稳步推进法治政府与法治财政建设任务。二是强化制度支撑,坚持科学决策,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编制流程,严控专项资金支出审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对财政政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出台、合同签署、行政处罚与行政诉讼等事务进行法律审核,有效规避财政法律风险。三是完善财政资金监督机制,涵盖内部审计、财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等多方面,形成全方位监督体系。加大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专项与随机抽查,及时纠错,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形成有力震慑。四是着力打造高素质财政执法队伍,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增强财政干部法治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与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将《宪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与人员的全面落实。五是加大普法工作力度,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如专题讲座、多平台宣传等,增强普法教育的感染力与实效性。推动财政工作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协同发力,构建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大普法格局,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提升居民法治意识与依法办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