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城东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西宁市城东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具体措施》《城东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工作措施》,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强化制度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行为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定《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制度》,明确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决策事项,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多个环节后进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年召开局党组会13次,研究审议大额资金支付39次,人事变动5次,其他事项如审议局党组成员分工、打造“小个专”党建工作示范点、《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肃会风会纪制度》《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管理制度》(汇编)的通知等事项13次。同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我局复杂疑难案件、复议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复杂案件决策意见。截止目前,法律顾问协助我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意见书28次。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制定《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权责清单》及《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及行政执法监督事项16项、行政处罚事项600余项,行政强制事项28项;动态调整权责清单2次,涉及部门法律法规6部。二是对2023年、2024年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案卷累计开展自评自查4次,修改共性问题4条、个性问题107条;参与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案卷评审2次、区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审1次,同时对2023年、2024年制发的275份《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形式审查,反馈问题227条,制发《行政监督意见书》2份;对2024年《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约谈记录》进行抽查,共检查78份,反馈问题52条。三是对2023年立案未按期结案的科室(所)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制发《行政监督意见书》4份。四是针对《〈中共西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法治建设督察情况通报〉整改方案》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法治建设督察情况》反馈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聚焦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梳理出9条整改措施并逐步销号。五是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市场监管执法形象,维护行政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制定《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确保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八个严禁”“十个不得”落到实处。六是结合市场监管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围绕整治重点全面自查自纠,对照专项整治重点,以“刀刃向内”的政治自觉开展查纠整改,重点排查整治六个方面的问题,共梳理出问题3条,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一是及时调整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着力全面提高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市场监管治理体系,确保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 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相关信息依法在城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我局退休和调离的10名同志申请执法证注销,并按要求组织11名新进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规范事中公示,制发《城东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工作指引》,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执法活动中按规定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加强事后公开 ,自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监管系统进行公示(会同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三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为基础,参照《甘肃、青海两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制发《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执法活动全过程有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记录。规范音像记录,调整《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内容;设置带有录音录像功能的询问室1间;配备执法记录仪60个、执法终端87个。四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所有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案件审核率达100%。2024年以来查办各类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4件,罚没金额59.85万元;组织召开集体讨论会11次,听证会1次;对11起符合备案条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备案。
提升应诉和答复工作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强党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制定《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程序规定》,切实把党中央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践行到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来。今年以来,区人民政府受理我局行政复议23件不予受理5件,申请人撤回3件,驳回申请2件,维持9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庭审2次,旨在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必尽责、失责必追究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创新监管模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行政处罚“四项清单”,执行柔性执法。二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导向和正面激励的价值遵循,全面推进落实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引导和帮助失信市场主体积极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按照“谁列入,谁修复;谁处罚、谁修复”的责任分工,通过整合再造规范办事流程、并联审核压缩办事时长、提前介入提升服务质量等举措,不断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优化服务质量,提升信用修复效能。截至目前,共完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修复3957件。三是创新打造“城东食安掌上通”小程序并通过其办理各类执照和备案794件;联合新闻媒体开展“你点我查、监管进行时”曝光式短视频执法专项活动,播出64期,进一步震慑违法违规经营主体,形成有效社会监督。四是健全行刑衔接机制,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组织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议2次,组织经营户参与巡回法庭,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嫌犯罪违法线索4起,联合公安局查处小摊贩销售有害食品案件1起;制定《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试行)》和《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清单》,提高监管效能与执法办案质量,避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情况发生,构建“双向”无缝对接机制,逐步实现行政刑事“一盘棋”格局,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1起,线索3起,联合公安局查处小摊贩销售有害食品案件1起。五是根据联席会议制度要求组织召开全区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本单位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以机制建设为助手,落实工作责任。通过线下宣传及举办专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社会知晓率和认知度,为创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营造了良好氛围。六是牵头制定《2024年城东区市场监管领域区级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内含64条本部门计划,涉及119项抽查事项;制定《2024年城东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明确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共涉及19个部门,覆盖33个领域130项抽查事项。七是发挥新就业群体作用,关注网约配送员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印发《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及网约配送员群体党建工作2024年工作要点》,加大网约配送员群体和党员摸排力度,引领带动网约配送员群体积极协助参与食品安全、文明宣传、社区服务等基层治理工作。八是扎实推进开展党建引领“有诉必应马上办”机制创新工作,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制定印发《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回复要求》《12315投诉举报工作流程图》,推出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设立消费者投诉站及临期食品专区等8种降诉措施新举措,将“有诉必应”向“未诉先办”转变。截至目前,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036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3.97万元。九是围绕食品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搭台、主动服务,联合中国银行城东支行开展助企融资“政银”对接交流7次,成功为32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发放普惠金融贷款1700万元;另外在“鲜草季”为玖鹰虫草市场商户成功申请贷款75笔,融资3769万元。“政银企”联动取得显著成效,累计融资贷款5469万元;另外组织青海高德威生物保健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参加以“新西部 新制造 新服务”为主题的第六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大美青海•生态品牌”主题推介活动,宣传推介东区特色产业、特色品牌建设的成果,期间参展企业接待客流2000余人(次),意向签约3单金额达47.2万元。十是推行0.5个工作日联办机制。整合企业开办部门集中办公,将涉及开办企业的市场监管、公安、人社等部门实行集中办公,为新开办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实现“综合受理、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发证”。截至目前,城东区在册市场主体49196户,其中企业11411户,个体3778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户。十一是加强提供寄递服务,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与EMS邮政快递公司合作,对网上办理《营业执照》《准予通知书》等事项的企业、个体提供EMS邮寄服务128次。十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特种设备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履行市场监督行政管理职能,切实提高部门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成立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年组织和参与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演练4次。
严明纪律作风,助力廉政机关建设。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部署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制定《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2024年工作任务,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工作指引。二是聚焦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工作,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先后召开专题部署会、推进会共6次,加强研究部署和分析研判。制定印发《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围绕重点整治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问题台账,涉及重点岗位人员16人。制定印发《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肃会风会纪制度》《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聘人员管理制度》,以制度建设推进精细化管理。强化以案促改,通报典型案例4次,强要求、严纪律,切实推动干部作风有效转变。三是扎实开展廉政自省日、廉政风险月月谈活动,通过正反面典型案例对照学习,对典型案例交流讨论,组织观看《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决不姑息》等专题教育片丰富教育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城东区廉政文化教育中心,开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2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纪畏纪、警醒知止。四是坚决落实“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紧盯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及时开展提醒谈话、谈心谈话。今年以来,开展提醒谈话10次,集体廉政谈话6次,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话5次,干部任前谈话4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所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90人次,廉洁家访1次,政治家访一次,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10次。
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增强法治宣传实效。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公布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将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法律法规规章列入普法清单,要求各科室(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将普法与日常检查及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在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大力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醒经营者依法经营,增强合法合规经营理念。二是普及执法全过程普法。制定《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要求执法人员在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围绕正在办理的案件或事项,直接面向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开展的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活动,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精准普法,不断提高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法治观念,有效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效能。三是依托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起到答疑解惑、与民沟通的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力度还需加强。执法人员虽能了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基本要求,但是对具体要求未完全掌握,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也未能完全按照制度执行到位。在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过程中存在未对强制措施等关键环节开展音视频记录、全过程记录证据材料取证不规范、执法记录仪归档不及时等情况。在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过程中,未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情况还存在。法制审核人员匮乏。目前仅有一人开展法制审核工作,无法达到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的要求。
(二)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亟需控减。我局行政复议案件占全区行政复议数量的比例较大,部分行政复议案件反映出的投诉举报受理告知不到位、调查取证不规范等问题均有发生,反映出我局执法的规范化需要继续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及法制审核的专题培训与业务指导。开展经常性的工作督察,及时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强化措施,针对性地落实整改。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相关规定,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持续推进经济包容审慎监管等制度落实见效。三是完善收发件记录制度、流转、投诉举报平台管理等工作机制,规范内部管理流程。做好复议诉讼通报,强化压力传导。开展行政规范化案卷制作和推广工作,通过确认推广一批典型规范化案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和管理,重点抓好案卷装订和案件档案管理,全面提升行政处罚案卷整体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执法,全力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强化药械化各环节监管;加强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