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韵家口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现将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镇党委坚决扛起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及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制定落实相关具体办法措施,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依法行政,有效用好督查和示范这个手段,确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
2.加强法治学习,夯实法治基础。2024年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内容,组织全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持续加强《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全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2024年韵家口镇根据年初制定每季度安排学习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计划,全年共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
3.以法治思维规范依法行政。根据《城东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具体措施》内容,把法治教育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体学法、以案释法等形式,每月安排1次党内法律法规集中教育知识学习,每两个月安排1次党内法律法规测试,以此引导推进党员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同时规范依法行政。2024年共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开展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16次,组织集中法律法规理论测试考评6次。
4.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强化源头把控要求,在文件起草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明确制定依据和目的。建立健全公文签发制度,规范公文制定印发程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制度,定期对印发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严禁引用使用失效作废的文件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5.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并在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2024年度规范行政执法案件2起,为全镇公正文明执法提供有了有力支撑。
6.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7.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及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自觉地贯彻依法执法,促进全体工作人员必学、爱学、勤学业务,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在全面提高干部工作水平中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全力规范、提升我镇管理秩序和管理水平。2024年根据区司法局工作安排组织1次领导干部参与旁听庭审活动。
8.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快速化解。强化风险化解管控,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精准排查精细化解工作,加强对各类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要充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要求落实纠纷调处工作。全年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案件97起。
9.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各项事项规范化,畅通信访渠道,积极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改善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等现象,对信访投诉请求实行分类处理。落实网上受理信访事项相关规定,完善信访程序和信访事项审查机制推动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依法妥善解决。
10.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基层治理水平。2024年韵家口镇共聘请8名法律顾问作为全镇13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以及镇政府的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提升基层群众和青少年群体的法律意识,有效地引导基层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利益诉求。全年联合律师对13个村(社区)开展法律法规学习13次。
11.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积极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2.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管和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及时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做好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13.加强应急处置培训。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将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知识列入应急培训内容,每年定期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开展专栏、专题、访谈等进行公益宣传,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服从依法作出的应急管理措施。
14.做好村规民约指导监督。深入学习和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充分保障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权力。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强化对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合法性审查和指导,对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中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村(社区)决策程序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相关程序性规定的,责令纠正。全面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遵纪守法示范户”队伍建设,切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2024年度共组织全镇9个村27名法律明白人培训学习2次。
15.强化法治乡村建设。随着乡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各类矛盾纠纷和法律需求日益凸显。但以往乡村法治文化基础相对薄弱,村民获取法律知识途径有限,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打造中庄村法治文化阵地成为满足乡村法治需求、促进乡村和谐稳定发展的迫切任务。通过此次中庄村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实现法治文化在乡村的广泛传播,让村民在家门口就能学习法律知识、感受法治氛围,逐步提高村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助力乡村形成良好法治秩序,夯实乡村治理的法治根基。
16.强化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宣传,加大“九进”普法力度,健全韵家口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障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辖区内各村(社区)、公共场所、商业店铺、市场、中小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禁毒教育、家庭教育、反诈教育等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夯实法治基础。全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4次。
17.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动管党治党工作更严实。有针对性地建立作风状况分析研判机制、群众反映问题核查机制、群众满意度调查机制,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推动作风持续好转。扎实抓好各项责任落实,做到明确责任清单、紧绷责任之弦、勇挑责任重担,履行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职责。2024年韵家口镇共接收“有诉必应马上办”案件1316起。
18.加强法治督察。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抓实“关键少数”,推动党委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在法治督察中强化关键性结果性指标运用。结合实际,切实把法治理念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各项建设之中,坚持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做到同规划、同推进、同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年度任务落地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不平衡。个别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理想、不够充分,存在工作缺乏主动性、反馈不及时等问题。
(二)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个别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还没有得到足够体现,落实工作形式单一,主动性和创新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没有形成法律咨询常态化的习惯。
(三)普法活动需进一步深入。普法活动由于惯性思维形式,活动的开展还是“老套路”,没有根据时代变化,没有新举措、新亮点,活动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职。认真履行党委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抓、协作抓的工作机制,坚持普治并举、条块结合,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化解信访积案,加强对信访老户的思想疏导和谈话沟通,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显规定的,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耐心教育疏导,促使案件了结;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实有困难的,采取政府救助和社会救助等方式帮助解决;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涉嫌违法人员,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