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编制区发改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总结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特点:主动公开意识增强,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尤其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局领导经常对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各科室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切实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推进目录编制工作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明确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制订了《城东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城东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有关规定和措施。对我局政府信息及时进行了分类、梳理,并及时上网发布。
(三)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公开效果
根据本单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不同,从实际出发拓展公开方式。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们充分利用和谐东区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及时发布招商信息,以“线上+线下”多维招商渠道,力促实现项目合作。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重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宣传和学习。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包括我局职能机构及在新媒体、报纸等刊登的工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1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1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和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同时,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3.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等方面有待规范。
4.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分类,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网络、专栏、报刊、座谈以及新闻发布等等多种形式的作用。完善局档案室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加强和健全互联网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本局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城东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