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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东区审计局
浏览:3243次 时间:2020-12-18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区审计工作。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负责执行审计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负责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和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购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害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和省、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较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西宁市城东区审计局

【单位负责人】马莉婷 局长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城东区昆仑东路188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971-8177096

   真:0971-8177096

邮政编码:810000

电子邮箱:13205749qq.com

通信地址: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88号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来访、电话、传真、信件等

受理时间:工作日时间

受理部门: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1-8177096

电子邮箱:13205749qq.com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来访、电话、传真、信件等

受理部门: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时间

联系电话:0971-8177096

电子邮箱:13205749qq.com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88号

邮政编码:810000

程序标准:举报接听、接待并做记录、受理、分发至责任科室查证、解决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