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绩效自评报告
2016年,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在省市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围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的目标,强力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和重点工作,财政管理水平有了新的发展和突破。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自评工作的通知》(青财绩字[2016]1951号)文件要求,就我局截止2016年11月30日财政收入完成情况、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及收支平衡情况、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财政管理情况、各项财政改革推进情况及财政投入效果六大指标进行了自查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组织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了《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东区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通知》(东区政办[2016]92号)、《西宁市城东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暂行办法》(东区财字〔2016〕80号)、《城东区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各科室职责分工的通知》(东区财字[2016]10号)。二是设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绩效管理工作。三是区财政局进一步科学合理设置部门绩效指标体系,区政府将部门绩效考评结果纳入区政府目标办对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范围,
(二)重点绩效评价情况。一是积极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我局要求预算单位将所有预算资金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项目均申报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对预算单位16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批复,金额达3330万元。二是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区财政局在总结分析以往年度工作经验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基础上,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对区属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以预算编制、执行、资金监管、预算基础管理为内容的综合绩效考评和重点项目评价工作。2016年11月,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检查的通知》(东区财字[2016]188号),在各单位上报自评报告后,于12月安排2016年部门预算绩效考评工作,将考评结果报区目标办纳入部门年终目标考核范围;三是深化改革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我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灯饰亮化、数字化城管、创业大厦建设、环卫基础设施维修建设等12个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资金规模达27318万元。四是全力促进区对镇、新型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考评。自2012年部门综合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将全区所有预算单位纳入部门综合绩效管理,覆盖面达100%,2013年将我区乡镇与新型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采用单独指标体系进行考核,2016年进一步细化、科学合理设置乡镇考核指标体系,在镇及新型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自评的基础上,区财政局又进行了实地考评,努力提高乡镇绩效管理水平。
(三)认真开展自评工作。我区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工作。自评工作重点围绕财政收入完成情况、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及规范性、支出预算执行特别是重点项目支出保障、财政管理、各项财政改革推进情况和财政投入效果六个方面四十二项内容,进行了针对性评价与自查自纠,并注重相关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绩效考评工作档案,形成自查报告材料。通过自查,我区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
二、自评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全年收入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11月30日,全区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9378万元,为年度预算66070万元的89.87%,同口径增长13.52%,短收1186万元。
2.季度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城东区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季度进度分析表
月份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预计第四季度
进度 31.53% 69.86% 80.79% 96%
3.财政收入质量情况
从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完成9658万元,同比增长30.65%,增收2266万元;地税部门完成47119万元,同比增长22.84%,增收8761万元;财政部门完成2601万元,同比下降52.73%,短收2901万元。
从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54313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91.47%,非税收入完成5065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8.53%。
(二)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收支平衡情况
1.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我区部门预算编制涵盖了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内容上做到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编制方法做到了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实行了“二上二下”编制程序。基本支出中工资性支出按实名制据实安排核定,建立了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体系。我区采用F6预算软件编报预算,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实现了数据审核的网络化和预算编制的程序化。根据部门工作职能设档分类,2016年将区属单位各项非税收入预计数1122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支出。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提前告知2016年市对区(县)补助预告数的通知》(宁财预字[2015]1874号),将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以及省市专项指标17386万元全额编入2016年初预算中,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在2017年预算编制中,也将盘活资金存量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要求对20万元以上(包括20万元)的项目支出实行全程绩效管理。
支出预算足额安排职工工资发放、机构运转经费等支出,社会保障及教育、支农、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支出。2016年初支出预算安排108099万元,其中:安排工资性支出4712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6652万元、重点项目支出24321万元;重点安排教育支出2124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9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0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44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2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43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052万元。
2.预算编制的规范性
2016年全区总财力为108099万元(含提前预告的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7386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34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687万元(其中:返还收入412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30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25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00万元,上年结余1387万元(含结转下年804万元)。
(三)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全年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2016年11月30日,全区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支出147310万元,同比增长4.28%,增支6040万元。
2.季度支出情况
2016年城东区地方公共预算支出季度进度分析表
月份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预计第四季度
进度 28.36% 57.00% 81.95% 98.00%
2016年我区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并将此项工作放在财政管理的重要位置。对年初预算及时做好资金分配方案的细化和指标下达工作,超过规定期限仍未落实的部门和单位,除据实结算项目外,收回总预算用于其他急需项目;加强与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下达预算指标后,及时跟踪后续执行进展,督促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减少资金滞留;组织各部门摸清底数、加强分析、查找原因、分类处理,将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切实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对当年能够执行完毕的结余结转项目,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执行进度缓慢、预计年底形成较多结转或结余资金的项目,及时调整用于其它支出项目。
3.本级财政重点支出保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公共财政,情系百姓”的工作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80%以上的财力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文化体育等民生方面,着力改善民生,加快社会建设,努力做到改革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1)“支农”投入。2016年初安排支农资金1052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区级支农支出1884万元,占本年自有财力的2.10%,同比增长0.73%。
(2)教育投入。2016年初安排教育支出21249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区级教育累计支出28539万元,占本年自有财力的31.23%,同比下降0.33%。
(3)科技投入。2016年初安排科技支出为1090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科技支出1191万元,占本年自有财力的1.3%,同比下降0.32%。
(4)文化体育与传媒投入。2016年初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1077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区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3万元,同比增长56.12%。
(5)医疗卫生投入。2016年初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1440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医疗卫生支出为11014万元,同比增长56.83%。
(6)社会保障与就业投入。2016年初安排社会保障支出22205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13万元,同比增长39.12%。
(7)节能环保投入。2016年初安排节能环保支出825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节能环保支出972万元,同比增长0.31%。
(8)公共安全投入。2016年初安排公共安全支出2157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公共安全支出2953万元,同比增加1.5倍。
4.盘活存量资金
(1)存量资金管理。为切实统筹盘活2015年度及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我区印发了《城东区财政局关于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东区财字〔2016〕53号)和《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关于区级预算部门存量资金上缴财政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区财字〔2016〕53号),制定了《城东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底我区财政存量资金为67713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我区上缴国库存量资金14613万元,其中2014年存量资金3515万元,2015年存量资金9742万元;截止2016年11月30日盘活存量资金56087万元,为2015年底存量资金总额67713万元的82.83%,剩余财政存量资金1163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9%。
2015年底我区财政总预算暂付款为386万元,暂存款为9227万元; 2016年11月30日暂付款为386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27%,2016年11月30日暂存款15523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0.54%。
(2)库款管理。截止2016年11月30日,我区库款余额35032万元,2015年同期库款余额19631万元,截止本月末的年度内月均款流出金额10498万元;库款余额同比增长78.45%,库款余额相对水平和库款保障水平均增加3.34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同比增长4.28%。
5.“三公”支出执行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2016年因公出国(境)等经费预算支出的总体目标是:各部门出国(境)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要控制在上年部门决算数之内实现只减不增的指标。2016年全区“三公”经费控制在291.38万元内,即全区出国(境)经费为7.16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215.06万元,公务接待费用69.16万元。
(四)财政管理情况
1.开展法制财政建设
一是加大法制学习力度。大力开展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向财政干部宣传讲解财政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识,认真组织学习新《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切实增强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创新普法工作形式。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组织部等七部委联合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网络版学法用法专题学习考试,通过网络主要对财政理论、财政改革、财政政策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学习。十二五财政法制宣传期间,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先后多次获得普法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称号。为切实做好财政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今年我局成立了财政系统“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财政系统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年-2020年)》,并结合局第七个五年规划,不断创新财政普法形式,全面提升财政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建设“幸福西宁、和谐东区”做出贡献;三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建立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工作不推诿、不扯皮,及时办结,切实改变作风不扎实、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增强财政干部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提升财政队伍整体素质。
2.全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情况
2016年,财政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在提高财政监督层次和监督工作质量、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今年在完成了省、市财政部门安排的检查任务基础上,还自行开展了专项检查。截止2016年11月30日,我局通过单位自查、检查组进点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了以下检查工作:一是根据《关于开展全市非税收入收缴专项检查的通知》(宁财监字[2016]1271号),完成了城东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家单位非税收入的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此项检查,未发现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的问题,各部门非税收入能够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二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我局按照“统一布置、统一要求、统一汇总”的原则,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区属18家学校和6家卫生系统预算单位的201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检查覆盖率达30%;三是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完成了对区教育局和信访办的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检查;四是对财政局财务进行了内部监督检查;五是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促和整改;六是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监字[2016]547号),完成了201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及2014年、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监督检查;七是根据《2016年度防治大气污染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宁财监字[2016]497号),配合市财政局完成了2013年至2015年环境污染治理及煤改气项目监督检查;八是根据区纪委的要求,对我区闲置的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九是根据上级安排,完成了预算单位2015年度决算和2016年度预算公开情况的检查;十是随机抽取了部分预算单位,完成了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
3.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情况
2015年城东区财政供养人员5086人,其中:在职人员3425人、离休人员11人、退休人员1650人。预计2016年底城东区财政供养人员为4935余人。
4.对所属乡镇的资金监管情况
一是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三农”发展政策,全面推进支农惠农工作,6月份我局组织15个村、镇、大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农牧局召开城东区实施“金穗服务惠万家”工程工作会议,进一步带动农行信贷资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切实缓解了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贷款难问题。二是将种粮直补、退耕还林、水库移民、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纳入民生货币化信息系统,实现一卡通发放,建立了从国库直接支付到农户的一整套档案资料,并由韵家口镇负责公示,使补贴制度及标准透明化,大大提高了农民对惠农政策的认知度,有效杜绝了乡镇、村截留资金发放不到位的现象。
5.预算管理信息及宣传情况
(1)财政信息上报、预算管理及宣传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我局及时上报财政收支预决算、企业快报、社保报表及其他预算管理信息。截止2016年11月30日,上报预决算6次,其中:总决算、总预算各1次,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各1次,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2次;月(季)报及其他信息共190次,其中包括月(季)报33次,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11次,企业财务报表网上直报11次,财政专户报表11次,公务卡月报10次,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情况汇总表10次,“三公”支出季报表3次,盘活存量月报表12次,盘活存量核查表4次,非税收入征缴情况月度统计表5次,省市支农专项资金拨付情况表11次,区县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表2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表1次,国有资产清查表1次,卫生与健康调研表1次,清理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情况统计表2次,民生工程货币化报表2次,上报各类信息及简报60篇。
(2)重点课题调研、财政业务培训情况
一是重点课题调研。按照区委、区政府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我局积极探索预算编制方法,在《东区政务》杂志上刊登了《关于零基预算编制方法的探析》一文,为我区下一步深入开展零基预算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为更好地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出效益,提高管理水平,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就我区绩效目标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目标管理的必要性等方面开展了调研,撰写了《城东区绩效目标管理调研报告》刊登于区《东区政务》杂志;二是财政业务培训。今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财政、财务干部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区的财务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局组织人员参加、举办各类培训班28次,其中:省、市级培训12次,开展区级培训16次,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培训内容涉及财政支出与绩效评价、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干部廉政文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府融资与PPP发展新模式、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内部财务控制与风险防控等内容,并针对基层财务人员更换频繁、不专业的现状,与城北区财政局联合举办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培训班,从会计基础及会计实务方面进行了培训,大大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从业水平。
6.财政基础数据库建设情况
我局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基础数据库,对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一是建立与区统计局每月经济社会指标信息交换机制,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二是建立了全区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年初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更新信息库;三是更新了预算单位资产基本数据库,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建设;四是与民政、社保等部门联合建立了各类社会保障对象人数信息库,及时更新参保数据,了解参保情况;五是与教育部门联合建立了学生人数的信息库,及时更新每学期学生人数。
7.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我区不断探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今年对全区公务用车进行统计,做好节支率测算工作。同时,更新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完成了全区国有资产清查上报工作。我局对全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并联合区监察局对部分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8.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我区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及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同时我区不定期对相关单位拖欠工程款进行清查,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截止2016年11月30日,我区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零,各项监测指标均在安全范围内。
9.公务支出标准建立情况
我局转发了<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党政机关省外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东区财字〔2016〕59号),为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部门会议、差旅、培训、接待等一般性公务支出情况纳入部门绩效综合考评范围。
10.财会人员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计法》,我区不断更新和提高会计人员的知识与技能,提高其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和创新能力,区财政局每年要求全区财务人员在青海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进行继续再教育。2016年11月在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培训班,具体讲解了新《会计制度准则》,大大提高了全区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各项财政改革推进情况
1.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基础工作
2016年,为推动全区财政管理绩效考评工作顺利开展,先后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按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印发了《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东区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通知》(东区政办[2016]92号)、《西宁市城东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暂行办法》(东区财字〔2016〕80号),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强化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印发了《城东区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各科室职责分工的通知》(东区财字〔2016〕10号),围绕指标体系六个方面四十二项内容,将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中相关职责划分到各科室及个人,并注重相关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绩效考评工作档案和限时完成制度。二是区财政局进一步科学合理设置部门绩效指标体系,区政府将部门绩效考评结果纳入区目标办对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范围。三是加大绩效管理培训力度,积极参加2016年省、市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培训班;举办两期区级部门综合绩效管理培训班,邀请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领导做了题为“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精彩授课,按照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具体介绍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法律基础、制度体系、主要思路以及主要任务等方面的内容。四是加强对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的日常跟踪和督导,积极推进财政管理综合绩效工作。首先,与财政监督检查相结合,对部门管理综合绩效进行实地督导;其次,印发了《关于2016年上半年城东区财政管理综合绩效督导的通知》(东区财字[2016]77号),对各预算单位预算编报、支出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专项资金争取及使用等方面工作明确提出了要求;最后,通过财政业务工作群对各预算单位日常工作进行实时督导,促使各部门提升工作效能。五是抓住西宁市继续建立基层财政绩效管理重点示范区(县)的契机,印发了《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城东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区财字[2016]98号),构建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了“政府负责、财政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促进良性互动,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综合绩效管理水平。
(2)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我区积极推进财政管理综合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安排部署预算编制工作时,要求预算单位将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项目申报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除人员基本支出、社会保障补助支出、一般公用经费、一般会议费、临时人员经费、业务招待费、伙食补贴、福利费、物业管理费、办公用租金外,必须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采取与预算编制同步“两上两下”方法确定各单位绩效目标。2016年初,对26家预算单位的91个预算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并印发了《2016年城东区财政局项目绩效目标批复》(东区财字[2016]16号),对预算单位16个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批复,资金达3330万元,要求各部门对项目进行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二是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2016年我区在总结以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合理设置部门绩效指标体系,其中将部门二级考核指标细化为44条、镇及新型社区服务中心二级考核指标细化为45条;按照有无非税收入、有无重点项目、有无专项资金目标任务的原则,将预算单位划分为八大类进行考核,并对新型社区服务中心(原办事处)及韵家口镇采用单独的指标体系进行考核;新增了持证上岗、存量资金等十项考核指标。2016年初,抽调四个小组联合区教育局对2015年考核剩余24家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进行了检查;2016年11月初,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城东区2016年部门综合绩效考评实施方案》(东区财字[2016]161号),要求各单位根据考核方案,认真开展自评,并及时报送《部门绩效考评自评报告》及《部门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表》。2016年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实施”的原则和相关工作要求,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事关民生方面的重点项目支出,我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区政府采购中心采取询价招标方式,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灯饰亮化、数字化城管、创业大厦建设、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12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资金规模达27318万元,并重点选取了灯饰亮化和数字化城管两个项目,对第三方绩效评价进行专家评审,规范了第三方中介机构绩效考评工作,确保了绩效评价报告的质量。三是全力促进区对镇、新型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考评。自2012年部门综合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已将全区所有预算单位纳入部门综合绩效管理,覆盖率达100%,2013年对我区乡镇与新型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采用单独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在以往年度的基础上,2016年进一步细化、科学合理设置乡镇考核指标体系,在镇及新型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自评的基础上,区财政局又进行了实地考评,努力提高对乡镇绩效管理水平。
(3)结果运用情况
我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了以促进预算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为目的,构建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化财政绩效管理改革,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了绩效管理整体水平。我局将2015年重点项目评价报告上报区政府,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将2015年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上报区政府,由区委区政府进行通报及奖励,兑现了奖补资金117万元。
2.预算管理改革情况
(1)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公开
2016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的通知》(东区财字〔2016〕21号),认真履行预算信息公开主体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筹规划、协调一致、积极稳妥、逐步深化的原则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本级人大审查批准财政总预算和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总决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准确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并将各部门预算编订成册分发至各预算单位。二是要求并督促各预算单位将本单位相关政策信息在各自公开栏予以公开。三是将“三公”经费、部门决算和部门预算数据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提高财政预决算的透明度,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启动试编中期财政规划
我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7-2019年支出规划编制工作和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东区财字[2016]154号),要求全区77家预算单位编制三年滚动规划,更新了城东区项目库。并结合2016-2018年项目库,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促进预算编制科学性。
(3)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为了全面开展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提高编制水平和质量,我局组织人员参加了省财政厅组织的全省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培训班,并在2014年度试编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严格按照《青海省2015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办法》的要求,形成了我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并及时上报。
(4)部门预算编制
部门预算从基层预算单位逐级编制,实行综合预算,采用“二上二下”编制程序,建立了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体系,规范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强预算执行,防止挤占挪用经费;要求各预算单位夯实预算管理基础,认真清理不合理的收支,以清理促规范。
(5)乡镇财政管理
一是我局联合韵家口镇、三资办及审计内审协会对辖区14个行政村万元以上开支和新村建设工程支出进行了审核,强化了资金的监管力度;二是制定了2016年民生工程货币化工作计划时间表,并组织相关单位完成种粮直补、退耕还林、水库移民、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建立了从国库直接支付到农户的一整套的档案资料,并由韵家口镇负责公示,使补贴制度及标准透明化,大大提高了农民对惠农政策的认知度,有效杜绝了乡镇、村截留资金发放不到位的现象;三是针对2016年民生工程货币化改革工作,组织各社区资金发放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按时完成城东区村干部报酬基础信息上报、审核、纠错等工作;四是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规范监管程序,强化监督职能,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城东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流程,并印发给相关镇、社区;五是六月份,受韵家口镇路家庄村、朱家庄村委委托,抽调韵家口镇三资办工作人员,对该村各项财务支出、福利费发放情况和各项资产往来明细进行了审计;六是我区制定了《城东区乡镇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制度》,要求乡镇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乡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6)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一是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综字[2016]54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城东区票据管理制度》(东区财字[2016]186号)和《城东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东区财字[2016]187号),建立专人管理制度,明确票据种类和使用范围,加强了对财政票据的监督。二是按照《关于开展涉企收费基金清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宁财综字[2016]882号)要求,我局统计了2012-2016年清理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坚决遏制了乱收费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三是我局转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益性事业捐赠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区财字[2016]184号),确保票据管理规范有序。四是根据《关于印发非税收入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综字[2016]200号)要求,我局印发了《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质量检查的通知》(东区财字[2016]20号),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非税收入质量检查工作方案》(东区财字[2016]15号),2016年4月联合区纪委、区审计局相关人员组成三个检查小组,按照核查面不低于50%的要求,对区属33家有非税收入执收义务的单位进行重点核查,期间还配合市财政局检查小组抽查了其中15个执收单位,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票据使用不规范、票据核销不及时等问题,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五是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我局按月统计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填报《非税收入征缴情况月度统计表》,分析收入增减变化原因,按时上报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分析月报告。六是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收缴业务流程的通知》(东区财字[2016]185号),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认真学习缴款流程,进一步提高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的使用能力和水平。七是我局更新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提高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了社会监督。
(7)政府采购管理
一是加强管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管理,严格按照《西宁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科学合理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加强采购过程的监督管理,采购活动中邀请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等参与全过程监督,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管理,督促供应商及时与采购人监督采购合同,并在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加强履约验收执行情况的管理,协助采购人及时对合同执行情况组织专家做好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二是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坚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都通过政府指定媒体《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大美青海》发布采购公告、结果公示。截止2016年11月30日,我中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网共发布公告63个,采购中心发布16个公告,其中公开招标1个、竞争性谈判8个、询价5个、单一来源2个;社会招标代理公司发布47个公告,其中公开招标34个、竞争性谈判12个、竞争性磋商1个;累计完成预算采购金额2768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7199万元,节约资金488万元,节约率为1.76%。采购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质疑并调查回复,截止2016年11月30日,政府采购无投诉举报项目。三是加强政府采购干部队伍建设。为全面系统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工作情况,5月初我局组织人员参加了市财政部门举办的 “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培训班,并上报了1-5月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10月底我局组织人员参加了市财政局举办的 “政府采购政策解读及实务操作”培训班,针对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配套资金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的支出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要求采购人根据年度采购预算、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及时报财政部门备案。
3.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情况
(1)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一是加大财政直接支付比例。截止2016年11月30日,我区将77家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率100%。支付资金总计115775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108362万元,占总支付资金的94%;财政授权支付7413万元,占总支付资金的6%)。
二是优化综合查询系统。针对我区支付业务存在的问题,积极与市财政局信息中心沟通,在原有的公务卡消费明细,计划、支付明细查询的基础上,加入了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国库与人行对账等报表查询系统,方便了预算单位、人行与支付中心之间的数据查询,实现了数据共享。
(2)动态监控机制推进
全面建立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预警规则,并运用监控规则对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的全过程实施动态监控。
一是优化预警规则。新增提现累计金额不超过2万元预警规则,并定为最高预警级别——红色预警,将疑似违规支付处理方式改为冻结。细化疑似违规支付事前、事中、事后的各项审核环节,对监控支付业务进行初审、终审和认定逐笔审核,严格处理。
二是优化监控机制。在通报机制数据量化的基础上,我局增加了书面说明反馈环节。对于通报的疑似违规支付,要求支付单位出具红头文件写明支付原因,由动态监控专管人员认定为正常支付后予以通过后,进行下一步支付。
(3)公务卡使用
2016年,全区77家单位按照《城东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和《城东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适用范围目录》,实施公务卡结算。截止2016年11月底办卡1313 张,激活数1192张,总消费金额为342万元。
(4)财税库横向联网
我区已实现财税库横向联网,进一步加强了税收征管,提高了税款资金征缴入库的透明度,也使政府获取大量有价值的税收信息,从而为分析我区经济运行、财政收支执行情况以及提高宏观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创造了条件。
4.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和省、市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结合《城东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案》,确定了九大类十五项政府购买服务内容,通过完善购买公共服务的方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逐步实现财政资金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的转变。2016年投入财政资金3394万元,已实施六大类十二项(养老、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教育保安等)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通过集中宣讲和入户发放宣传单,提高辖区群众对政府购买服务的了解和对上门服务工作人员的可信度,使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数量、规模和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专业化的服务需求。二是为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监管,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流程,我局通过委托第三方对购买服务的质量及资金使用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从主体责任、预算编制、信息公开、项目分类、采购方式、计划申报、资金支付等方面细化工作流程,保障各环节有效衔接。
(六)财政投入效果
1.经济效益。2015年我区GDP为222299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50316万元;预计2016年底我区GDP为 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 万元;预计财政支出乘数为 。 (统计数据未出来)
2.社会效益。预计2016年底我区城镇从业人数为 人,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 人,城镇失业率为 %。(统计数据未出来)
三、城东区财政局绩效总体评价
(一)绩效评价工作亮点
2016年,我区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的安排部署,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作为财政管理工作的重点,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创新管理模式、强化宣传培训,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细化部门财政管理综合绩效指标体系。在总结上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我区进一步科学合理设置部门绩效指标体系,新增并细化了持证上岗、存量资金等十项考核指标,对新型社区服务中心及韵家口镇采用单独的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要求各预算单位专人负责部门绩效综合考评工作,形成了财政、预算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不断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的广度和深度,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2.加大财政业务培训力度。截止2016年11月30日,我区组织人员参加、举办各类培训班28次,其中:省、市级培训12次,区级培训16次,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培训内容涉及财政支出与绩效评价、政府财政预算管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府融资与PPP发展新模式、“营改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内部财务控制与风险防控、干部廉政文化及“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等内容,大大提高了财税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养。
3.绩效考评结果运用。一是区财政局将2015年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上报区政府,区委区政府进行通报和奖励,兑现了奖补资金117万元;二是将重点项目评价报告反馈项目实施单位,要求预算单位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书面上报整改材料;三是将部门综合绩效、重点项目绩效考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四是将部门预算与绩效考评结果有机结合,考核结果不合格单位扣减人头经费。
4.将部门预算绩效考评结果纳入部门年终目标考核。区政府将部门绩效考评结果纳入区目标办对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范围,提高了部门责任意识。
5.重点项目专家评审。2016年,依托省财政厅“专家库、第三方中介库”,建立了区级“专家库”、“第三方中介库”,并从中选取专家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专家评审工作,针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绩效评价体系和报告进行专家评审,规范了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考评工作,确保了绩效评价报告的质量。
6.开展“两学一做”培训班。2016年,我局结合“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将业务培训与政治理论相结合,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为全区财务人员就“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举办专题讲座,提升了全区财务人员的党性修养。并在培训后举行财务人员座谈会,针对本局业务工作、服务态度等方面与预算单位的会计进行交流座谈,进一步提高了全局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7.荣获多项市级奖励。被中共西宁市委评为“2015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被西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2014-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被西宁市财政局评为“六五普法先进单位”;荣获全市财政系统廉政文化周“廉政护航财政梦·'两学一做'知识竞赛”二等奖;被西宁市财政局评为“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暨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人员水平不高,主动性不强;二是基层财务工作人员不足,流动性大;三是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由于民生工程货币化改革工作牵涉面广、部门多,各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大,软件不成熟,操作不便,部分工作人员水平低,基础数据录入出错率较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加强绩效管理基础建设。一是围绕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各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指标体系,促进规范管理。二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强化绩效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有效引导社会各界重视支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知识的学习,领会实质精神,确保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2.探索考核方式方法的创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绩效管理省、市、区、部门联动机制,将绩效考核和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对关键绩效指标实行季度、月度甚至每周的监控和信息反馈,将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日常督办完成情况、平时基础管理工作情况有机结合,实现从单一的年终考核向全年平时数据收集、跟踪进展、绩效评价的转变。
3.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继续围绕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特别是政府为民办实事、民生方面的重点项目支出,依托省财政厅“专家库”、“第三方中介库”,我局建立了城东区“专家库”、“第三方中介库”和“指标体系库”,并从中选取专家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专家评审工作,提高评价质量。
4.完善考评结果应用机制。一方面,将绩效考评结果继续公开,提高考评结果的透明度,督促各部门增强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将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报区人大、区委及区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积极探索和建立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加大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的结合力度,促进财政资金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四、年度内提高管理绩效的举措
(一)提高管理绩效的举措
1.细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综合绩效管理。相对于2015年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2016年我区进一步细化指标体系,将盘活存量资金、惠农资金发放与管理纳入对预算单位的绩效考评中,从源头上提高资金使用质量。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放在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与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下达预算指标后,及时跟踪执行进度,督促加快审核资金支付,减少资金滞留。
2.盘活存量资金,调整预算安排。将结余结转资金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切实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制定了《城东区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财政存量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和加强了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财政业务培训,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我区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财政、财务干部的业务培训。截止2016年11月30日,我区组织人员参加、举办各类培训班28次,其中:省市级培训12次,开展区级培训16次,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
(二)绩效奖补资金使用分配方案
2015年省财政绩效奖补资金为180万元,市财政绩效奖补资金为180万元,合计360万元,我区绩效奖补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社区增强办事能力经费80万元;信访办工作经费50万元;重点项目绩效评估费40万元;学前三年教育免费补助29万元;果洛帮扶资金40万元;各社区服务群众经费121万元。
五、政策建议
结合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及考评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改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唱“独角戏”状态,加大政府层面的介入。
二是加强绩效管理队伍建设,提升绩效管理人员素质。通过组织培训、学习考察、工作调研、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对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开展多层次的业务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理论和业务水平,共同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涉及面广、信息量大,建议统一建立管理平台,有利于信息共享、查询便捷、反馈及时、管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