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党﹝2017﹞12号
中共西宁市城东区委员会
关于孙春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工)委、各党组,区纪委、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2017年1月11日中共西宁市城东区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孙春玲同志任中共西宁市城东区泰宁社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主任科员,免去中共西宁市城东区火车站社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职务;
花英同志任中共西宁市城东区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兰茜同志任中共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免去:
安红同志西宁市城东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寰才仁同志中共西宁市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璠同志中共西宁市城东区大众社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炳同志中共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西宁市城东区委员会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