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宁市城东区委员会
关于杨存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党组:
经2016年3月25日中共西宁市城东区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杨存福同志任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局长,免去西宁市城东区东关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徐 斌同志任西宁市城东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鲍青玲同志任西宁市城东区东关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莫海宁同志任西宁市城东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王玉兰同志任西宁市城东区泰宁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春玲同志任西宁市城东区火车站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德良同志任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中路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西宁市城东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
杜 青同志西宁市城东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肖 玲同志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局长;
张 剑同志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惠琴同志西宁市城东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于芳洲同志西宁市城东区火车站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结束挂职)。
请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职务任免手续。
中共西宁市城东区委员会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