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宁市城东区委员会
关于刘强等同志按期结束试用期的通知
各党(工)委、各党组,区纪委、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刘强(区信访局局长),石少云(区经济和商务局副局长),赵淑军(事业副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袁荣(事业,区文化馆副馆长),马德良(事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副主任)5名同志试用期已满,经考核胜任现职,按照《城东区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规定(试行)》,同意按期结束试用期。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