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相关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0】1467 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相关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东财预字【2020】236号)。(二)内容:用于扶持2019年评定的1家省级示范社设备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三)申报条件:省级示范社。(四)补贴标准:以省级文件为准。(五)拨付方式: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打卡发放到中标单位账户。(六)电话:0971-8176654(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