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开展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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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15日印发
关于开展疫情防控和资金管理
使用情况检查的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的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区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抓好财税政策落实和资金检查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区财政部门与审计等部门共同组成检查组,避免重复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强化监管评价结果运用,做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财税政策和资金分配、使用等信息,并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三、检查对象和范围。
检查对象:监督检查对象主要是财政部门,并根据需要延伸检查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应急局、卫健局、一镇七办等部门。
检查范围:2021年疫情资金使用情况。
四、检查内容
(一)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中央及省上出台的疫情防控经费保障、财政补助、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相关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资金闲置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企业。
(二)财税政策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疫情防控和财政资金的绩效情况,政策和资金是否及时、精准到位,资金补助标准是否科学合理,资金分配是否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相关政策和资金是否达到预期效果,通过绩效评价,是否有针对性的提出调整完善相关财税政策的意见建议。
五、时间安排
财政部门按照检查内容要求,自行开展全面排查,对群众举报及舆情关注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核查,及时解决政策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于12月25日前完成将检查报告、下达结论,结果向区政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