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家口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现将《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财监字〔2021〕90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填报《2019-2020年度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自查问题情况表》,自查零问题单位须出具承诺书,务必于2021年7月16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报送至区财政局。
附件:《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财监字〔2021〕 901号)
城东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2日
2021.53附件:全省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