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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城东区卫生健康局等单位会计信息检查处理决定
浏览:5319次 时间:2020-10-13 来源:区财政局

西宁市城东区劳动就业服务、西宁市城东区卫生健康局、西宁市城东区区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西宁市城东区退役军人事务西宁市育才学校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检查小组于20206月开始至8月15日,对你们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如下决定

    一、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科目运用不规范

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科目运用不规范48520元,其中,西宁市城东区劳动就业服务不应记但记入会议费、培训费,支付2019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36000元;应记但未记入会议费、培训费12520元,其中:西宁市城东区区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直接支付消防培训、节能培训、购买会议用水,合计5020元;西宁市城东区卫生健康局支付计生综合业务培训费750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依据以上规定,责令你们单位今后加强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经济业务事项,规范使用会计科目。

二、账表不符的问题

西宁市城东区卫生健康局、西宁市城东区退役军人事务西宁市育才学校你们单位存在收入和支出决算账表不符的问题。西宁市城东区卫生健康局收入财务数据为45426928.80元,决算报表为45230506元,差额196422.80元,支出财务数据为46808823.38元,决算报表为46612400.58元,差额196422.80元;西宁市城东区退役军人事务收入财务数据为4227562.69元,决算报表为40512596.08元,差额-36285033.39元,支出财务数据为4016115.4元,决算报表为26183228.08元,差额-22167112.68元;西宁市育才学校支出财务数据为15856885.94元,决算报表为16388003.74元,差额-531117.8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年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决算各项数字应当以经核实的基层单位汇总的会计数字为准......”的规定,依据本规定,要求你单位加强会计工作,增强责任心,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做到收支准确,决算真实。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多渠道列支

西宁市城东区退役军人事务你局从办公费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27元,违反了财政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公务用车预算下达后,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经财政部门审批。资金支付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今后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执行,杜绝超预算多渠道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行为。

四、隐瞒应当上缴的收入

西宁市城东区区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收取的房租费104400元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违反了财政部《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规定,依据本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20年10月31日之前,将房租费104400元上缴区财政。

 

         

                             

 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