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城东区财政局内部监督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办公室:
现将《2020年城东区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
2020年9月7日
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 2020年9月7日印发
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20年西宁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为有效防范财政管理风险,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漏洞,避免财政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更好地履行财政部门职责,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2020年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范围
主要检查2020年度财政局内设科室局办公室财务情况,重点就财政政策法规执行、预决算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监督职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二、检查依据
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应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和省财政厅《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
三、检查单位、时间和检查组成员
2016年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单位:财政局办公室。
检查时间:2020年9月14日-9月18日,实施检查,并对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作出处理决定。
检查组成员:组长:李凯 组员: 文启慧
四、重点检查内容
1、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情况;
2、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情况;
3、单位银行账户、账册、凭证、各类合同等管理情况;
4、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5、对以前年度内部监督检查及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依法监督检查意识,严格执行《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和《青海省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检查工作程序,认真收集检查证据,依法做出处理处罚。
(二)检查组进点检查时,索取科室管理的相关资料。检查人员要对检查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
(三)被检查科室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如实提供资料。对检查出的问题有异议时,可在3个工作日内对检查组提出书面意见书。
检查组成员在检查工作中一定要做到严谨、细致、深入,使这次检查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取得应有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