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财字〔2019〕175号
城东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预决算
信息公开检查结论
韵家口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切实推进我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东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的实施方案》等规定,11月6日至21日各预算单位对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和2018年预算公开进行了自查,区财政局11月25日-26日对周家泉办事处、区统计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等5家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和2019年部门预算、政府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2019年度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情况作如下结论:
一、检查范围
2019年度预算和2018年度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二、检查情况
(一)及时性。政府预决算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各部门部门预决算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二)完整性。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按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
(三)细化程度。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く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预算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6]180号)中有关预决算公开内容的规定执行。
(四)公开方式。通过城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
(五)真实性。经抽查2017年度部门决算,没有发现存在虚列支出等问题。
三、检查结论
经过几年的公开工作开展,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过自查和抽查,发现各单位逐步提高了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和规范性,公开发现的问题,也逐年减少或没有。
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