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财字〔2019〕148号
关于城东区国有资产办公室2019年
内部监督检查结论的通知
城东区国有资产办公室:
根据《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区财字[2019]141号)的要求,我局派出检查组,自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国有资产办公室开展了内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2018年财政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以及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等方面,现作如下结论:
一、基本情况
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位于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88号,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管理预算单位资金的审核和拨付;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等职能,内设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综合科、政府采购中心;现有正式在编人员8人,临聘人员5人。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情况
目前,我区共有国有企业3家(西宁惠东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西宁惠合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西宁东发绿色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6.54亿元,其中:流动资产40.11亿元、固定资产0.86亿元、其他资产5.57亿元;负债总额45.35亿元,其中:流动负债21.12亿元、非流动负债24.23亿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城东区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的独立核算机构共76家。其中:行政单位29家、事业单位47家。
2.资产总量情况。2018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量13.74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量5.7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量8.04亿元。全区共有流动资产4.04亿元、固定资产6.93亿元、在建工程0.46亿元、无形资产2.31亿元。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城东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为做好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定了《关于建立城东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
为规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健全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转发《青海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行为,提高国有资产处置质量和效率,依照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西宁市城东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资产管理全过程动态监控。按照省市财政部门要求,目前我区已全部实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该系统全国联网,上至财政部下至基层预算单位,实现了数据共享,动态管理,资产变动实时在线更新,财政部门对资产的日常管理和资产的处置进行动态监控。
(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规范经营性国有资产对外使用行为。要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对其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实行登记备案,对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区政府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加快证件办理,进一步明晰产权。经统计,截止2018年底全区44家单位共有在用房产91处,其中:有房屋产权证7个单位18处,无房屋产权证37个单位73处;区属14个单位占有土地23处,面积328051.31平方米,其中:在用土地19处,面积159904.51平方米,出租土地4处,面积168146.8平方米;全区共有16家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国有资产40处。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一是严格执行《城东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形成由财政审批监督,主管部门承担本部门和所属单位资产管理责任的机制,对报废、报损资产要求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理,防止单位随意、低价处置资产。二是按照西宁市公务用车改革工作要求,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了改革,其中:公开拍卖43辆,报废51辆,总体保留110辆,公开拍卖所得90.8万元足额上交国库。
城东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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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 2019 年10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