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财字〔2017〕121号
关于下达2017年内部监督检查结论的通知
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根据2017年省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及《城东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财字[2017]117号)的要求,我局派出检查组,自2017年8月9到8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展了内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2016年国库支付中心国库管理机构代理情况、预决算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政策法规执行、内部控制的建设以及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资金支付业务流程等方面进行内部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于2009年成立,位于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88号,中心采取“一厅式办公,柜组式作业”的窗口模式,内设会计核算部、资金结算部、综合事务部和稽核室。现有正式在编人员11人,临聘人员4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根据国库管理机构统一制定的代理银行的标准,由采购中心通过招投标,确定代理,委托代理银行办理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业务;根据预算指标和批准的分月用款计划,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等相关业务;负责组织会计核算,即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和会计核算要求,按预算单位、资金性质和预算科目建立国库集中支付明细账;按规定时间与国库部门、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做好资金对账工作;负责对纳入集中支付预算单位的信息资料进行管理, 对预算单位集中支付核算相关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保管、发放与财政集中支付有关的各种凭证、报表。
(二)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年初预算:2016年年初下达财政局预算数141.01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102.95万元,教育1.32万元,社会保障15.27万元,医疗卫生12.69万元,住房保障8.79万元;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33.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2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7.29万元;项目支出7.45万元。
2、预算调整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本年预算总计141.02万元,本年决算总计148.38万元,调整预算数总计148.88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上年结转结余144.23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48.37万元,财政预算本年支出148.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2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76万元,项目支出6.3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22.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3万元(办公费5.12万元、印刷费2.97万元、邮电费0.09万元、培训费0.72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36万元。
(三)2016年财务情况
1、资产情况:2016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59.62万元元。流动资产1.13万元,固定资产58.49万元。
(1)货币资金:年末结余额1.13万元,为银行存款。现金日记账与会计账簿一致;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账簿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2)固定资产:年末会计账簿固定资产58.49万元,对固定资产的核实,财务人员按固定资产分类台账实地进行了资产清查,制作了清查盘点表,2016年12月资产总计58.49万元。与账面固定资产总额、决算报表数据一致。
2、负债情况:2016年12月31日负债合计1.13万元,全部为流动负债,具体其他应付款1.13万元。会计总账与明细账余额一致。
3、净资产情况: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合计58.49万元。
(四)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资金支付业务流程情况
通过检查认为,区财政局所有预算资金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即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拔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政府财政资金支付都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统一进行,分为财政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两种方式,财政授权支付由各预算单位会计完成、直接支付由国库支付中心完成。检查组对当天的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两笔业务进行测试,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五)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资金账户的设立情况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在中行省分行开立了一个基本户,账号:105000016811;在青海银行德令哈路支行和中行省分行各开立零余额账户,账号分别是400072235223015,105000016822。账户设立采用招投标方式取得。
(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自成立以来,已逐步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如:《城东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内部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城东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城东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建立,为中心开展业务、确保资金安全奠定了基础。
二、检查发现问题:
1、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一体化系统的业务有待加强,各岗位间业务效率需提高,国库部门、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之间要及时做好资金对账工作。
2、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一体化系统接入口管理、新中大财务软件安装存在安全风险。由于金融电子化系统具有开放性,使各种金融网络的互联程序进一步提高,系统管理更加复杂,其信息的传输安全存在较大威胁。
3、内控意识相对薄弱。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虽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但不够全面、不够细化。
三、结论
针对上述监督检查发现的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存在问题限期在1个月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财监科。一是不断优化和完善系统接入口管理,如增加对业务系统口令恶意登录识别等功能,增强系统安全防范自控能力;二是加强国库业务用机使用管理,不仅要在所有业务用机上安装正版系统软件、杀毒软件,并进行不定期检测更新;三是对新系统数据备份采取双重备份,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及数据不被篡改;四是进一步细化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单位领导应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单位财务人员培训工作。
城东区财政局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