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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和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检查情况的检查结论
浏览:1116次 时间:2017-04-06 来源:区财政局

城东区农林牧水局、城东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17])3号),城东区财政局组成检查组于2017年3月27日—28日对城东区农林牧水局和城东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2015年和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作如下结论。

一、基本情况

城东区农林牧水局负责全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林业、水利工作的方针和法律法规;拟订农业、林业、水利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完善农业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负责农业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主要农产品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资金安排的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与发改、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实施;配合发改、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指导主要农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等工作。至2016年底共设有5个职能科室,局机关现有18名干部职工、退休职工2名。

城东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商贸流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工业、信息化、商贸流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负责经济运行的监测和经济发展趋势的预测、预警并提出政策建议,发布经济信息。负责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负责提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政策建议、安排、监督管理政府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负责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资源开发利用以及重大项目建设建议等工作。至2016年底共设有设有4个职能科室、下设2个物价检查所和价格事务所,局机关现有19名干部职工、退休职工1名。

此项目为韵家口镇泮子山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规模为1447人360头(只)牲畜饮水困难,建设内容为新建主管道400米、输水干支管道、入户管、闸阀井等。

二、城东区财政局收支情况

2015年区财政局根据宁财农字【2015】1777号文《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的通知》,下达给城东区农林牧水局指标280万元。

三、城东区农林牧水局收支情况

城东区农林牧水局根据区财政局下达的指标,于2015年12月将280万元直接支付到城东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四、城东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收支情况

2016年收到城东区农林牧水局直接支付的以工代赈资金280万元。

2016年城东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支付282.68万元,其中:竣工测绘费12.68万元;西部建业公司工程款157万元;穆建公司工程款100万元;黎明建安公司工程款10万元;捷诚咨询公司项目方案编制费3万元。超支资金2.68万元由城东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其他资金列支。

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

经检查,发现会计核算不及时的问题,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第(五)款“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的规定,建议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今后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应进行的会计核算的事项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


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

2017年4月5日

扶贫资金检查结论(4.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