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名称 | 青海天漫智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批准擅自在中惠万达人行道搭建建筑物一案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马*博 |
社会信用代码 | 91630102MAC1QF5P9G | 处罚金额 | 壹万元整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城执法罚字[2024]第01-002号 | 适用程序 | 一般程序 |
处罚事由 | 青海天漫智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批准擅自在中惠万达人行道搭建建筑物 | 处罚依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 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 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 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县(区)城市管理 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以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
处罚时间 | 2024年5月22日 | 处罚结果 | 自觉履行 |
处罚机关 | 城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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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名称 | 严*平驾驶青A•82575(黄牌)商砼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南山路水泥泄露、撒落,道路污染一案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严*平 |
社会信用代码 |
| 处罚金额 | 贰仟元整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城执法罚字[2024] 第01-003号 | 适用程序 | 一般程序 |
处罚事由 | 严*平驾驶青A•82575(黄牌)商砼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南山路水泥泄露、撒落,道路污染 | 处罚依据 | 《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六条.运输车辆未按指定的时间、区域和路线行驶,未采用密闭化措施,或者在运输过程中超速行驶,造成物料泄露、散落, 扬尘污染的,由城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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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 2024年5月28日 | 处罚结果 | 自觉履行 |
处罚机关 | 城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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