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同意,2020年8月7日,区政府办印发了《城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东区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区政办[2020]97号),现将有关文件出台背景和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就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做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对城东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目的和依据
通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一口一档”、实行“一口一策”,解决存在的突出水环境问题,推动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湟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函〔2020〕81号)的要求,制定《城东区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范围对象、重点任务、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组织保障等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水陆统筹、以水定岸”原则,有序推进湟水河流域(城东段)入河排污口和城市排水管网的“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
第二部分是范围对象。明确排查范围是湟水河(城东段)干流及重点支流、沟渠(沙塘川河、解放渠、中庄渠、瓦窑沟、大寺沟、铁骑沟等),排查对象是湟水河(城东段)干流内所有污水排放口,重点支流内的污水排放口、排入干、支流的沟渠、涵闸、暗管、隧洞等、辖区暗河内排污口、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管网;建成区内市政排水管网;农灌渠、泄洪沟等沟渠实际纳污情况。
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明确了“摸清底数、开展监测、进行溯源、分类整治”四项重点任务的内容。
第四部分是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明确了具体工作开展的实际内容及责任单位。
第五部分是组织保障。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沟通、全力推进整改、积极公开信息等方面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