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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东区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3075次 时间:2020-09-16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西宁市城东区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经区政府同意,2020年6月29日,区政府办印发了《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城东区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区政办[2020]56号),现将有关文件出台背景和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就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做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对城东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目的和依据

通过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2020年辖区湟水流域(城东段)干流、沙塘川(城东段)支流水环境质量稳定保持2019年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得到提高和改善,全面实现2020年“水十条”确定的水质改善目标。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宁市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0〕44号)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西宁市城东区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水环境质量目标、年度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水环境质量目标。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主要指标。

第二部分是年度工作任务。明确了重点涉水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方面、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方面、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方面、遵循节水优先,严格保护水资源、注重改善民生,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强化目标责任,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严格环境准入,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健全法规制度机制,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八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内容。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推进网格化监管,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