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单位基本情况
西宁市城东区统计局
西宁市城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上级经普办的业务指导和全区各部门及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250名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认真工作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完成了西宁市城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制定、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城东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13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城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东区政办〔2018〕77号),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式启动。成立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任组长,19个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城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东区统计局。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韵家口镇、乐家湾镇、12个社区中心也建立了普查组织机构,层层签订责任书,狠抓组织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区普查人员对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城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顶层设计,严格按计划按步骤落实各阶段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先后印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度表》、《关于开展城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等实施办法。在方法运用上,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应用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进行填报。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相关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单位底册信息。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认真执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对不配合普查工作的普查对象,及时发放催报单,对依法配合普查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六、确保数据质量
城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严格做到PAD随报随审,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对疑问数据及时反馈普查员进行核实修改,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通过上级人普办反馈的单位登记整体情况的分析,对与部门行政记录存在差异较大的数据进行重点核实,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国务院经普办对我区3个镇(办)4个普查小区的普查单位和个体户开展了事后质量抽查。抽查方式采用了“重新调查式”,取代以往将普查登记数据作为参考的“回访式”,抽查结果更为客观、准确。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均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城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218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2.4倍;从业人员15万人,增长12.7%;产业活动单位8183个,增长3.08倍;个体经营户2403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