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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浏览:4897次 时间:2021-03-25 来源:区统计局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西宁市城东区统计局

西宁市城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014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218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5124个,增长2.45倍;产业活动单位8183个,增加5531个,增长2.08倍;个体经营户24033(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万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7218


    企业法人

6635

91.92

    机关事业法人

219

3.03

    社会团体

92

1.27

其他法人

272

3.77

二、产业活动单位

8182


第二产业

1078

13.18

第三产业

7104

86.82

三、个体经营户

24033


第二产业

598

2.49

第三产业

23435

97.51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763个,占38.2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25个,占15.59%建筑743个,占10.30%。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2960个,占53.9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706个,占23.74%;住宿和餐饮业2823个,占11.75%(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7218

100

24033

100

采矿业

5

0.07

0

0.00

制造业

238

3.30

596

2.4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

0.18

1

0.00

建筑业

743

10.30

15

0.06

批发和零售业

2763

38.28

12960

53.9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3

2.81

5706

23.74

住宿和餐饮业

230

3.19

2823

11.7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54

3.52

58

0.24

金融业

21

0.29

0

0.00

房地产业

361

5.00

21

0.0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25

15.59

226

0.9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74

3.80

8

0.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3

0.87

1

0.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90

2.63

1409

5.86

教育

153

2.12

10

0.04

卫生和社会工作

136

1.88

73

0.3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8

2.05

126

0.5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88

3.99

0

0.0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国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6635个,比2013年末增加4964个,增长2.97倍其中,内资企业占99.8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3%,外商投资企业占0.1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30%,私营企业占90.07%(详见表2-3)。

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6635

100

内资企业

6625

99.85

 国有企业

21

0.32

 集体企业

19

0.29

 股份合作企业

16

0.24

 国有独资公司

38

0.57

 有限责任公司

522

7.87

 股份有限公司

34

0.51

 私营企业

5975

90.05

 其他企业

0

0.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

0.03

外商投资企业

8

0.12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5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1.68万人,增长12.64%,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18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4.39万人,减少0.19万人,下降4.11%;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0.6万人,增加1.87万人,增长21.43%。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4.47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2万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3.1万人,占20.69%建筑3.07万人,占20.48%;批发和零售业1.58万人,占10.56%。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35万人,占30.16%;住宿和餐饮业1.26万人,占28.1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0.65万人,占14.54%(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150073

51820

44684

21979

采矿业

210

42

0

0

制造业

12351

4176

1305

56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26

273

0

0

建筑业

30712

4370

0

0

批发和零售业

15830

6477

13475

712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1028

7498

6499

1760

住宿和餐饮业

4200

2473

12560

679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239

3599

406

135

金融业

1639

961

0

0

房地产业

7625

3128

0

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55

2183

2252

141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909

931

0

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660

1105

0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510

771

7035

3441

教育

5892

3997

262

174

卫生和社会工作

9878

7011

719

53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48

292

172

3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395

2504

0

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74.9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23.9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76.06%。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340.0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35.5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64.43%

2018年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868.3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0.01%,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9.99%(详见表2-5)。

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774.93

1340.06

868.35

采矿业

16.71

9.56

0.02

制造业

312.00

227.33

99.0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3.43

13.26

3.21

建筑业

312.25

226.51

245.19

批发和零售业

189.10

118.03

325.5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53.89

154.32

77.47

住宿和餐饮业

20.74

14.31

4.2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4.68

110.23

54.99

金融业

28.35

7.27

0.87

房地产业

384.90

285.21

31.0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62.86

100.84

16.9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3.23

15.64

4.6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8.56

11.85

0.8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60

2.10

0.93

教育

29.70

3.38

0.21

卫生和社会工作

69.77

20.65

2.2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21

2.59

0.7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6.37

16.78

0.0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组织。法人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