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及时、公正、合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经研究,对城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作适当补充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城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韩 青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邓若男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委 员:朱正阳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志嘉 区总工会第一副主席
金 凯 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向宁胜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 芳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 茜 区教育局副局长
白元庆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冶 林 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副局长
马丽萍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笑雨 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蒋小文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常 毅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 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二、城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争议案件;
(四)监督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活动;
(五)制定本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规则;
(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城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科,具体承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韩青同志兼任。
以上城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发生变化的,由相关部门接任负责同志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