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名称 | 西宁宏明康医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王X |
社会信用代码 | 91630102MABQG3XB6K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件号码 | 5101251983052XXXX |
登记号证 | 44008000463010202A1002 | 地方编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卫医罚【2023】019号 | 处罚名称 | 普通程序 |
处罚类别1(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 警告 | 处罚类别2(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 合并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 |
处罚事由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 | 处罚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四)《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二) |
处罚生效期 | 2023年11月27日 | 处罚结果 | 自觉履行 |
处罚机关 | 西宁市城东区卫生健康局 | 当前状态(正常、撤销、异议、其他) | 正常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