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名称 | 西宁市城东区虹咪发店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邹** |
社会信用代码 | 91630102MACAQTE32W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件号码 | 6***************** |
登记号证 |
| 地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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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卫公罚【2025】002号(普通程序) | 处罚名称 | 西宁市城东区简贰美发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张文亮、赵博维、张凯兵、安宁、许文婧5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处罚类别1(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 警告 | 处罚类别2(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 罚款人民壹仟捌佰圆整 (¥:1800) |
处罚事由 | 西宁市城东区简贰美发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张文亮、赵博维、张凯兵、安宁、许文婧5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处罚生效期 | 2025年3月24日 | 处罚结果 | 自觉履行 |
处罚机关 | 西宁市城东区卫生健康局 | 当前状态(正常、撤销、异议、其他) | 正常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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