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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城东水木年华温泉广场存在安全隐患案
浏览:1932次 时间:2017-12-02 来源:城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西宁城东水木年华温泉广场存在安全隐患案(隐患类)

2017年8月14日,城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西宁城东水木年华温泉广场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消防通道被杂物堵塞,部分安全出口锁闭;通往锅炉房通道应急照明灯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司炉工无相关证件;现场无任何软件资料等安全隐患,现场立即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8月18日,再次复查时以上隐患并未整改。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第五款、第六款之规定,对其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0元整的行政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