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东森雅印务设计部存在安全隐患案(隐患类)
2017年9月1日,城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西宁城东森雅印务设计部安全检查时,发现存在生产经营场所存在使用明火做饭、设置3间宿舍住宿、电线混乱未做穿管保护。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其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000元整的行政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