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1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侦察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渎检侵权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法警队、案管中心。主要职能:
(1)对西宁市城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西宁市城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向西宁市城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人身自由和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立案侦查时,层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审定;
(4)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5)对辖区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城东区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6)对城东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7)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举报。办理有关刑事赔偿事项,对申诉案件依法进行复查;
(8)协同区委管理和考核本院检察官,向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报请城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报请城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城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9)负责检察技术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10)负责检察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司法警察。依照有关规定,管理书记员及其他检察行政人员。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和培训;
(11)完成区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 |
2 | |
3 | |
…… |
第二部分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1 |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8年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456.3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一)经费拨款收入 | 1456.35 | 二.外交支出 | |||||||||||
(二)专项收入 | 三.国防支出 | ||||||||||||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132.84 | 1132.84 | ||||||||||
(四)罚没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五)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3.61 | 113.61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8.87 | 118.87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91.03 | 91.03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456.35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456.35 | 1456.35 | |||||||||
部门公开表2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2018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1,456.35 | 1,315.35 | 141.00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132.84 | 991.84 | 141.00 | |||||||||
04 | 检察 | 1,132.84 | 991.84 | 141.00 | |||||||||
204 | 04 | 01 | 行政运行(检察) | 991.84 | 991.84 | ||||||||
204 | 04 | 99 | 其他检察支出 | 141.00 | 141.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3.61 | 113.61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13.61 | 113.61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93.15 | 93.15 | ||||||||
208 | 05 | 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20.46 | 20.46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8.87 | 118.87 |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18.87 | 118.87 | ||||||||||
210 | 11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8.53 | 48.53 | ||||||||
210 | 11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70.34 | 70.34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91.03 | 91.03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91.03 | 91.03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91.03 | 91.03 |
部门公开表3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2018年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类 | 款 | ||||||||||
合计 | 1,315.35 | 1,108.83 | 206.52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078.20 | |||||||||
1 | 基本工资 | 220.77 | |||||||||
2 | 津贴补贴 | 501.52 | |||||||||
3 | 奖金 | 58.10 | |||||||||
6 | 伙食补助费 | ||||||||||
7 | 绩效工资 | ||||||||||
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93.15 | |||||||||
9 | 职业年金缴费 | ||||||||||
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45.13 | |||||||||
11 | 公务员医疗保补助费 | 60.17 | |||||||||
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4.92 | |||||||||
13 | 住房公积金 | 91.03 | |||||||||
14 | 医疗费 | ||||||||||
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41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6.52 | |||||||||
1 | 办公费 | 13.56 | |||||||||
2 | 印刷费 | 1.85 | |||||||||
3 | 咨询费 | ||||||||||
4 | 手续费 | ||||||||||
5 | 水费 | 3.24 | |||||||||
6 | 电费 | 7.58 | |||||||||
7 | 邮电费 | 27.79 | |||||||||
8 | 取暖费 | 5.53 | |||||||||
9 | 物业管理费 | ||||||||||
11 | 差旅费 | 42.54 | |||||||||
12 | 因公出(国)境费 | 5.04 | |||||||||
13 | 维修(护)费 | ||||||||||
14 | 租赁费 | ||||||||||
15 | 会议费 | ||||||||||
16 | 培训费 | 3.92 | |||||||||
17 | 公务接待费 | 8.22 | |||||||||
18 | 专用材料费 | ||||||||||
24 | 被装购置费 | ||||||||||
25 | 专用燃料费 | ||||||||||
26 | 劳务费 | ||||||||||
27 | 委托业务费 | ||||||||||
28 | 工会经费 | 14.32 | |||||||||
29 | 福利费 | 0.17 |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4.30 |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47.53 | |||||||||
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93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63 | |||||||||
1 | 离休费 | ||||||||||
2 | 退休费 | 20.46 | |||||||||
3 | 退职(役)费 | ||||||||||
4 | 抚恤金 | ||||||||||
5 | 生活补助 | ||||||||||
6 | 救济费 | ||||||||||
7 | 医疗费 | 10.17 | |||||||||
8 | 助学金 | ||||||||||
9 | 奖励金 | ||||||||||
10 | 生产补贴 | ||||||||||
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部门公开表4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年度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 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合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本年预算数 | 37.56 | 5.04 | 8.22 | 24.30 | 24.30 |
部门公开表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2018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 计 | ||||||
部门公开表6 | ||||||
部门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8年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2018年预算数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1,456.3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一)经费拨款收入 | 1,456.35 | 二.外交支出 | ||||
(二)专项收入 | 三.国防支出 | |||||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132.84 | ||||
(四)罚没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五)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3.61 | ||||
三.上级补助收入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8.87 | ||||
四、事业收入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其中:教育收费收入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六.下级单位上缴收入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七.其他收入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91.03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456.35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456.35 | |||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二十七.结转下年 | |||||
九.上年结余 | ||||||
收 入 总 计 | 1,456.35 | 支 出 总 计 | 1456.35 |
部门公开表7 |
部门收入总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部门及功能科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
总计 | 使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上级补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 | 下级单位 | 其他 |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 ||||||||||||||
类 | 款 | 项 | 金额 | 其中:教育收费 | |||||||||||||||||||
合计 | 1,456.35 | 1,456.35 | |||||||||||||||||||||
1,456.35 | 1,456.35 | ||||||||||||||||||||||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 | 1,456.35 | 1,456.35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132.84 | 1,132.84 | ||||||||||||||||||||
04 | 检察 | 1,132.84 | 1,132.84 | ||||||||||||||||||||
204 | 04 | 01 | 行政运行(检察) | 991.84 | 991.84 | ||||||||||||||||||
204 | 04 | 99 | 其他检察支出 | 141.00 | 141.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3.61 | 113.61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13.61 | 113.61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93.15 | 93.15 | ||||||||||||||||||
208 | 05 | 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20.46 | 20.46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8.87 | 118.87 |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18.87 | 118.87 | ||||||||||||||||||||
210 | 11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8.53 | 48.53 | ||||||||||||||||||
210 | 11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70.34 | 70.34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91.03 | 91.03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91.03 | 91.03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91.03 | 91.03 |
部门公开表8 | ||||||||||||||||||||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部门及功能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 支出 | 项目 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 | 其他 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1,456.35 | 1,315.35 | 141.00 | |||||||||||||||||
1,456.35 | 1,315.35 | 141.00 | ||||||||||||||||||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 | 1,456.35 | 1,315.35 | 141.00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132.84 | 991.84 | 141.00 | ||||||||||||||||
04 | 检察 | 1,132.84 | 991.84 | 141.00 | ||||||||||||||||
204 | 04 | 01 | 行政运行(检察) | 991.84 | 991.84 | |||||||||||||||
204 | 04 | 99 | 其他检察支出 | 141.00 | 141.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3.61 | 113.61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13.61 | 113.61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93.15 | 93.15 | |||||||||||||||
208 | 05 | 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20.46 | 20.46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8.87 | 118.87 |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18.87 | 118.87 | |||||||||||||||||
210 | 11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8.53 | 48.53 | |||||||||||||||
210 | 11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70.34 | 70.34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91.03 | 91.03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91.03 | 91.03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91.03 | 91.03 |
部门公开表9 | |||||||||||||||||||||||
部门项目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部门及功能科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
总计 | 使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 | 下级单位 | 其他 |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 ||||||||||||||
类 | 款 | 项 | 金额 | 其中:教育收费 | |||||||||||||||||||
合计 | 141.00 | 141.00 | |||||||||||||||||||||
141.00 | 141.00 | ||||||||||||||||||||||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 | 141.00 | 141.00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41.00 | 141.00 | ||||||||||||||||||||
04 | 检察 | 141.00 | 141.00 | ||||||||||||||||||||
204 | 04 | 99 | 其他检察支出 | 141.00 | 141.00 | ||||||||||||||||||
第三部分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56.35万元,比2017年增加395.16万元,主要是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99.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7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2017年减少64.6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5.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6.3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6.35万元,其他检察支出141万元,行政运行991.8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93.1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8.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0.34万元,住房公积金91.03万元。
二、关于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56.35万元,比2017年增加395.16万元,主要是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99.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7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2017年减少64.6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5.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相应工资福利支出与人均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6.35万元,占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6.35万元,其他检察支出141万元,行政运行991.8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93.1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8.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0.34万元,住房公积金91.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6.35万元,占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6.35万元,其他检察支出141万元,较2017年增加15万元,主要为今年新增物业管理费支出36万元,行政运行991.84万元,较2017年增加306.83万元,主要为政策性增资,以及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46万元,较2017年增加10.55万元,主要为退休人员政策性增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93.15万元,较2017年增加7.96万元,主要为政策性增资导致养老保险基数上涨,行政单位医疗48.53万元,较2017年增加18.04万元,主要为政策性增资导致基数上涨,公务员医疗补助70.34万元,较2017年22.29万元,主要为政策性增资导致基数上涨,住房公积金91.03万元,较2017年增加29.49万元,主要为政策性增资导致基数上涨。
三、关于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56.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5.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0.77万元,津贴补贴501.52万元,奖金5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教费60.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1万元;
公用经费206.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56万元、印刷费1.85万元、水费3.24万元、电费7.58万元、邮电费27.79万元、取暖费5.53万元、差旅费42.54万元、工会经费14.32万元、福利费0.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7.53万元、培训费3.92万元、公务接待费8.22万元、因公出国(境)5.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3万元。
四、关于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56万元,比2017年增加12.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04万元,增加0.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3万元,增加10.8万元;公务接待费8.22万元,增加0.86万元。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增加主要是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产生的维修护理费逐年增加。
五、关于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余等;支出包括:其他检察支出141万元,行政运行991.8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93.1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8.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0.34万元,住房公积金91.03万元。
七、关于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收入预算1456.35万元,其中:上年结余79.79万元,占5.1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6.35万元,占94.81%。
八、关于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支出预算145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5.35万元,占90.32%;项目支出141万元,占9.68%;。
九、关于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6.35万元,占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6.35万元,其他检察支出141万元,较2017年增加15万元,主要为今年新增物业管理费支出36万元,行政运行991.84万元,较2017年增加306.83万元,主要为政策性增资,以及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46万元,较2017年增加10.55万元,主要为退休人员政策性增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93.15万元,较2017年增加7.96万元,主要为政策性增资导致养老保险基数上涨,行政单位医疗48.53万元,较2017年增加18.04万元,主要为政策性增资导致基数上涨,公务员医疗补助70.34万元,较2017年22.29万元,主要为政策性增资导致基数上涨,住房公积金91.03万元,较2017年增加29.49万元,主要为政策性增资导致基数上涨。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6.5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5.8万元,增长57.99%。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应支出。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7月底,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
(按单位实际收入情况及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书列举解释,以下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包括财政部门经费拨款、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收入,**收入……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收入,**收入……等。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类
(按单位实际预算安排情况及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书列举解释,以下仅供参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指×××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如……。
……(按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解释)
三、其他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预算单位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财政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四、部门专业类名词
(以上表格若无数字,仍需公开空表,并做出说明;各部门应根据公开预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单位,必须包括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