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2号)、《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7号)、《青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青教督委办〔2021〕14号)、《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十项举措的通知》(青教基〔2021〕42号)、《西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五项管理”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宁教督委办〔2021〕8号)、《城东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五项管理”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教督委办〔2021〕15号)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有关要求,针对“手机不离手、作业写不完、睡觉睡不够、体质缺锻炼、读物缺指导”的突出
问题,我区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第一轮专项督导工作汇报如下,请批评指正。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规律,牢牢把握中小学校正确育人方向,构建良好的教育秩序,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项管理”专项督导工作全覆盖,主动回应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坚决扭转功能异化、负担过重、实效不强的中小学校发展顽疾,切实强化中小学校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推动学校高质量规范化、科学化体系建设,努力构建高质量的东区基础教育体系,2021年底前全面落实国家“五项管理”相关工作目标,做到“政策不落地,督导不停顿,成果不见效,督导不收鞭”。
三、督导情况
必须明确“手机管理重在引导,作业管理重在统筹,睡眠管理重在协同,读物管理重在监管,体质管理重在全体”的工作理念,切实做好“五项管理”看似校园小问题,实则教育大文章。区教育局进一步强化规范建设,完善制度措施,严格履行落实“五项管理”工作主导责任,各校切实履行落实“五项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区级责任督学强化履行监督责任。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了第一轮全覆盖督查,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结合群众举报及访谈线索,对重点学校重点内容进行了抽查暗访。全力督促指导学校以钉钉子精神和绣花功夫,把“五项管理”政策措施落细落小落具体、抓紧抓实抓到位。查阅学校收纳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学习研读情况、召开动员会资料、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会记录、学校网络问卷统计分析,查看学校《加强“五项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公开承诺书》公示,调取在一定范围内《教师公开承诺书》宣读记录,了解《家长承诺书》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回执单》学校存档情况,测试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知晓率。首先及时召开责任督学反馈会,摸清“五项管理”学校落实底数,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十一项。其次及时召开全区部署推进会,将《省厅督查“双减五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反馈及问题整改要求》和《城东区教育局“五项管理”责任督学专项督导问题反馈及整改要求》通报全区学校领导班子,要求限时对标45条逐项整改,再次开展市区联合实地督查,责任督学重点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作业管理方面: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十项举措的通知》(青教基〔2021〕42号)、《城东区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城东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城东区学校作业管理“九不准”》等文件精神,通过查阅作业本、询问学生、查阅教导处作业检查记录、教师座谈等,重点督查严控书面作业量情况、教师指导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和教师批改学生作业情况。存在问题:只监测语数英主科作业情况,对体、音、美、劳动、科学课、实践活动、道德与法治等课作业关注度不强,作业和备课等检查无记录备查。“作业绿色通道”“周三无书面作业日”流于形式,作业管理“九不准”还停留在文件层面,作业育人功能把握不高,学生学科核心素养注重程度不够,作业分类指导措施不多,教师教学水平有待加强。转变家长教育观念是重点,有效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科学处理减负与提高教学质量关系,认真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从家长投诉和责任督学访谈中发现部分学校依然存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的情况。“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二维码在校园醒目处未公示,家长不知晓举报平台(城东区政府官网首页上有呈现)。
(二)睡眠管理方面: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十项举措的通知》(青教基〔2021〕42号)、《城东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教总字〔2021〕86号)等文件精神,查看《学校承诺书》《家长承诺书》落实情况,了解《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校互动效果,重点督查学校落实上午上课时间规定情况、建立学生按时就寝管理制度情况、对校外培训机构时间与作业管控情况、加强学生睡眠监测情况。存在问题:个别学校《作息时间表》不规范,与总课程表不一致,师生、家长口径不一致,没有做到严格按照规定上下学,挤占学生午休时间。保证每天10小时睡眠时间告知渠道不畅通。对学生睡眠管理教育引导和监测情况掌握不充分,具体落实方法不多。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补课排查工作滞后,未及时掌握学生校外培训情况,大多数学校无排查统计分析表。校外培训机构“五项管理”措施亟待加强,责任落实需进一步细化。区级学生睡眠状况监测机制未建立。
(三)手机管理方面: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9号)、《2021年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工作》《学前、小学、中学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十项举措的通知》(青教基〔2021〕42号)、《城东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手
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教总字〔2021〕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21年6月6日第26个全国“爱眼日”教育活动,“综合防控”为基本原则,积极做好“教、管、防、控”,帮助和督促孩子养成良好的用眼行为习惯,筑牢预防孩子近视的第一道家校防线。重点督查是否对学生带手机入校园进行管理,是否建立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情况、是否对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管控情况、是否开展学生手机管理教育引导工作情况。存在问题:有些学校手机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漏洞,学校公用电话安装过少,班级手机管理无专柜,家长申请报备等过程性资料不全。学生在家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情况教育引导和监测不到位,无法具体掌握使用情况。家校沟通欠通畅,家长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溺爱孩子任性使用手机,家校协同育人合力迟滞。
(四)读物管理方面: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21〕2号)、《青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外读物排查工作的通知》(青教办〔2021〕54号)、《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十项举措的通知》(青教基〔2021〕42号)等文件精神,查阅学校排查登记台账,询问学生图书借阅情况,分析学生问卷,重点督查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管理、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管控、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等情况。存在问题:学校课外读物清理“12条负面清单”内容不清楚,迷信“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图书,排查制度不完善,排查不细致不到位,有些学校未建立排查登记表,班级读书角或书吧或楼道图书区存在针对性适用性不强的读物,对学生自带读物排查出现空白,未关注到电子图书、教学用书和校本课程情况。图书角图书过少,图书借阅管控过死,图书借阅难度大,“大语文”时代从小学抓阅读理念渗透不理想,阅读量严重欠账。
(五)体质管理方面: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十项举措的通知》(青教基〔2021〕42号)、《城东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教总字〔2021〕85号)等文件精神,查阅学校档案资料、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配齐配强体育教师情况、实地查看体育场地器材保障程度、深入班级查看眼保健操质量,重点督查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设、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1小时制度落实情况、学生近视眼防控情况、体质健康测试制度落实情况。存在问题:视力筛查未达到每学期两次,上下午两次眼保健操不能保证时间和质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过程性资料不规范,学生健康情况未给家长反馈,部分学校因场地等原因,对大课间活动及每天1小时锻炼未落实到位,体育特色亮点提炼未见资料。“体育与健康”课程设置存在误区,音体美课挤占挪用还是存在,片面理解工作量出现很多人为非专业兼课,配齐配强体育美育教师执行不给力,国家课程国家政策落实不到位。依法有效处理手机、作业、睡眠、学生近视防控、心理健康、校园防欺凌等身心健康系统性工作研究不深不透,台账设立不细,存在碎片化管理,对问卷调查不做深入细致地统计分析,无整改方案,对调查出的问题视而不见。区级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复核监测机制未建立。
(一)加强组织领导。“五项管理”工作是2021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是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选择,要求校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从宏观着眼、微观着手,是小切口、大改革,以小见方向、以小见责任、以小见情怀,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这关乎“五育并举”,关乎国家民族未来发展的大事。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深刻理解政策要义,强化推进落实措施,制定任务分工清单,理清系统责任链条,完善制度保障机制,构建“刚性约束”“柔性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管理体系,确保管理方法有新意、有亮点、有关怀、有温度,有效科学建设东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整改问责。以督促改、以导促进,快破题、早见效。责任督学每月至少到校实地督导1次,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学校立行立改。区教育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学校及个人,及时进行通报和约谈;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让教育督导“带电长牙齿”,确保“五项管理”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三)完善家校共治。全区进一步加大“五项管理”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正面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通过召开教代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广泛宣传解读“五项管理”,扩大社会知晓率,健全家校协同育人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及社会问题反应,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教育改革的认同感和参与感,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为教育深化改革赢得时间和空间。
(四)规范校外培训。对校外培训机构、辖区内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等,教育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制定规范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不得布置任何形式的家庭作业、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1:00、每日22:00至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等要求。不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健康发展、科学发展,为学生身心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五)学法懂法用法。要求学校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新修订《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学习透、领悟准,明确各自职责,提升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依法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