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学校、辖区各幼儿园:
现将《城东区责任督学考核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抄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各督学责任区,档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印发
城东区责任督学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对责任督学实施教育督导活动的管理,充分发挥督学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作用,切实提高督学责任区工作及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效,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青海省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西宁市责任督学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实施
由城东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核小组,每年对责任督学实施综合考核。责任督学根据岗位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小组对责任督学进行考核认定。
二、考核对象
城东区各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含优秀责任督学工作坊督学)。
三、考核原则
1.自评、学校或幼儿园评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注重实际效果的原则。
四、考核程序
1.平时工作评价。督导室根据督学完成日常工作的考核记录,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30分)
2.督学责任区工作评价。
⑴督学自评。责任督学对照考核要点填写自评表,写出自评报告(对照考核细则逐项作答)。(10分)
⑵责任学校或幼儿园考评。挂牌督导学校或幼儿园对责任督学工作进行满意度评价。(10分)
⑶责任区考评。各督学责任区组长按照考核细则对本责任区内每位督学的工作进行评价。(10分)
3.督委办考核。考核小组按照《城东区责任督学考核细则》五项16条工作完成情况逐项考核打分。(40分)
4.会议认定。经城东区教育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审核认定《责任督学年度综合考核表》考核结果。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责任督学的敬业精神、工作纪律、履职情况、工作绩效、工作亮点等五个方面(考核细则见附件二)。
六、考核等次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优秀占比不超过30%。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该责任督学的评优资格:
(1)责任学校或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责任学校或幼儿园办学办园行为不规范,社会反映强烈的;
(3)不服从统一安排,严重影响本责任区工作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定为不称职:
(1)责任督学参加督导工作次数达不到规定次数的50%;
(2)未履行好相关工作职责,存在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要求整改并上报的;
(3)违反督学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结果运用
1.将综合考核情况报区教育局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同时上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西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考核结果将作为责任督学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责任督学,由区教育局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办公室进行表彰奖励;凡考核为不称职的责任督学按规定予以解聘。
3.考核结果同时上报区委组织部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附件:1.城东区责任督学考核细则
2.责任督学年度综合考核表
附件一 城东区责任督学考核细则 | |||||
内容 | 考 核 要 点 | 考核办法 | 分值 | 自评分 | 考核分 |
敬业 | 1.认真学习教育督导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教育督导水平,做好法律、法规、政策和教育督导业务学习笔记,熟悉法律、法规、政策和督导业务。 | 查看学习笔记 | 5 | ||
2.积极参加区教育督导部门、督学责任区的相关会议和培训、交流活动。 | 查看工作台帐 | 5 | |||
3.年初制定责任督学个人工作计划,年末完成督导工作总结。 | 查看资料 | 5 | |||
4.在开展督导工作中认真填写《责任督学工作手册》。 | 查看工作手册 | 10 | |||
5.积极完成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 查看工作台帐 | 5 | |||
工作 | 6.遵守《城东区责任督学行为准则》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廉洁自律,维护督导形象。 | 访谈 | 5 | ||
7.严格遵守督导工作纪律,服从安排,督导过程中敢于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敢查实情、讲真话 | 访谈 | 5 | |||
履职 | 8.能按时参加督学责任区集体督导活动,每次督导前能参加责任区的集中研讨,并按分配任务做好督前准备。 | 查看工作手册和台帐,访谈 | 5 | ||
9.每月到责任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不少于1次。 | 查看工作手册,访谈 | 10 | |||
10.督导过程中督导方法科学、有效,督导记录详实具体且有说服力。 | 查看记录、问卷、访谈 | 5 | |||
11.督导结束后,能及时向被督导单位或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反馈情况,按要求撰写好负责项目的督评意见。 | 查看工作手册,访谈 | 5 | |||
12.每年完成督导报告或调研报告或教育督导案例不少于1篇(报告以当前教育热点与难点问题为主题)。 | 查看资料 | 5 | |||
工作 | 13.在督导中发现重大问题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倾向性问题,及时书面报告教育督导部门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 访谈,查看记录 | 5 | ||
14.责任学校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效果明显。 | 访谈,查看记录 | 5 | |||
15.对发现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帮助学校幼儿园总结、提炼和推广。 | 访谈,查看记录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