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区2020年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
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近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城东区2020年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东区政办〔2020〕13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
《城东区2020年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以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挖掘节能减排潜力,推动重点领域低碳发展等为抓手,统筹谋划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对我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2017〕20号)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责任,确保完成2020年节能减排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区生态环境局结合辖区实际,形成了《城东区2020年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月下旬征求了区政府各部门的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梳理后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区政府同意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执行。
三、《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据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2017〕53号)、《西宁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宁政〔2017〕140号)相关部署及区政府有关工作安排。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城东区2020年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组织机构、重点工作、保障措施四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提出了《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即配合完成全市“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2%”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成立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为副组长,韵家口镇、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局。
(三)重点工作。提出8大重点工作,并明确相关责任单位。一是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深入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节能减排和降碳,培育新兴产业发展。二是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推进全区“煤改气”工作,杜绝劣质燃煤销售,积极开展优质煤使用工作。三是推动绿色制造。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绿色制造重点工程建设。四是推进重点行业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强化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创建工作、绿色建筑评价及统计工作。五是积极融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配合省、市相关部门做好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的核查及监测计划的制定等工作。六是持续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推进工业、服务业及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强化基础保障。七是推进农业和农村污染减排。加快推进农村畜禽养殖区污染防治,逐步推行畜禽粪便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八是大力推动全社会低碳行为。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树立绿色低碳的价值观、生活观和消费观。
(四)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目标考核、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等4项保障措施。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城东区2020年节能减排及应对 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