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区 返回首页
《西宁市城东区曹家寨片区储备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6223次 时间:2021-01-09 来源:区城乡建设局

西宁市城东区曹家寨片区储备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一、项目概况   

四至范围:东至博文路、青海民族大学西围墙,西至湟中路,南至昆仑东路,北至八一路小学征收范围内共征收301户(其中成套住宅260 户、自建住宅36户、非住宅5户),征收面积约2.5万平方米。

二、政策依据

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宁市2019年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宁政土〔2019〕4号)文件,2020年3月25日在拟征收范围内公布了房屋征收告知书。后根据第94次市城乡规划审批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20年第39次西宁市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中将曹家寨学校3栋住宅楼拆迁纳入曹家寨片区统一实施收储的相关内容作出补充公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青政〔2011〕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青建房〔2013〕409号)、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2014]27号)等文件。

三、方案制定内容

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2014]27号)相关规定拟定的征收补偿补偿包括了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时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助和奖励措施、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相关内容。

在制定该项目征迁补偿方案时,考虑该片区有成套住宅、自建住宅、经营性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结合房屋类型分门别类地制定其补偿标准,方案中有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原地建还、异地现房建还安置三种方式,被征收人可任选其中一种补偿方式。货币安置:依据《西宁市实施意见》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格需经评估后确定。产权调换:根据《西宁市实施意见》中第三条第五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进行产权调换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原产权套内面积1:1的比例进行产权调换”,且在该项目征收方案中给予了两个阶梯的优惠价,超出建还面积0-10㎡(含10㎡)以内的按成本价计算;超出11㎡-20㎡(含20㎡)面积按优惠价计算,再超出20㎡以上的由评估机构按照现有周边商品房的市场评估均价结算。另根据《西宁市实施意见》第三条第十款指出“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原产权建筑面积低于45㎡且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安置房屋按照建筑面积45㎡进行产权调换”,原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且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安置房屋按照建筑面积45㎡进行产权调换(不找补新旧,结构差价),超出45㎡以上的面积(原房屋建筑面积)享受两个阶梯的优惠政策。自建经营性房屋:参照该项目集体土地上的标准(在住宅补偿价的基础上上浮300元/㎡)进行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原房屋建筑面积2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是结合现周边住宅租赁的市场均价进行制定的,能基本满足涉迁群众的住房租金解决临时过渡问题。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西宁市城东区曹家寨片区储备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