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FS00-2023-0001
东区政〔2023〕26号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城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五次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
韵家口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政令畅通和法制统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西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市政府令第137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区政府对2020年以来现行有效的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1)予以保留,继续有效。对继续有效的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其起草部门或承担该项职能的部门应根据文件实施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实行动态管理,在执行过程中需进行清理的,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意见报区政府。
二、对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及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或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或与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不一致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2)予以废止。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不再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城东区政府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城东区政府废止和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