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政〔2017〕104号
城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城东区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韵家口镇、各社区,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西宁市全面整治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宁政办〔2017〕49号)精神,切实解决我区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研究,决定建立城东区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城东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建设局、区信访局、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民法院和韵家口镇、各社区组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召集人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人社局局长。各成员单位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分管副职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和政府关于解决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对全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二)协调解决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三)了解掌握各部门的工作情况,通报工作进度,总结、交流、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分析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并提出加强预防和查处的政策措施;
(五)协调解决清理拖欠工资重大事项和问题,通报和审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六)对欠薪情节严重的企业和负责人,联席会议各单位共同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七)及时向区政府汇报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情况。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人社局:负责做好全区农民工工资清欠有关工作;强化宣传培训力度,营造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面掌握全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动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及时协调各部门单位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机制,发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用;认真受理,积极办理恶意欠薪案件,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衔接联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
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负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并牵头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失信企业,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城东公安分局:负责并配合人社部门处理欠薪逃跑、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欠薪行为;及时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依法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区司法局:负责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为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渠道维护权益。
区建设局:加强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对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的建筑企业或个人,要依法给予该项目限期停工的处罚,不得通过该欠薪企业的资质年检,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的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
区安监局:负责指导、监督、规范管理辖区企业的用工行为;监督检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区总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做好对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区人民法院:组织开通清欠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农民工工资案件;做好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执行以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审判工作;对进入诉讼程序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和个人,积极采取资产变现等措施筹集还款资金,优先用于清偿农民工工资。
区信访局:负责拖欠工资问题上访接待办理,协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解决被拖欠对象的合理诉求等工作。
韵家口镇、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本辖区内清欠工资工作主体责任,做好清欠工资各项工作。
四、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召集人或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召开,主要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精神;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措施和建议;研究有关农民工工作有关政策和事项。
(二)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三)开展督促检查。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工作督查方案,组织部分成员单位开展清欠工资工作专项联合检查,同时对各单位落实治理拖欠工资政策措施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拖欠工资案件进行沟通协调,并交办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和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会议。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确定会议议题和时间,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务准备工作,根据会议内容,通知相关成员单位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及时参会。
(二)抓好会议落实。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本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沟通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主动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建议,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附件:城东区全面治理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城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